为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不含“3+2”项目)、药品生产技术(不含“3+2”项目)、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等6个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学校为2018级录取的以上6个专业的新生中高考成绩达当地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线的学生设立“院长奖学金”,具体说明如下:
一、奖学金标准
院长奖学金: 1万元/人
二、评定程序
1.学校招生办公室于录取结束后,将符合奖励条件的新生名单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定;
3.学校审定通过后,对奖励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5.按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相关费用减免手续。
三、资金来源
“院长奖学金”纳入学校学生奖学金体系,具体金额按实际符合条件的学生数来确定,届时通过按程序追加预算的方式确保资金投入。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当年在该地区招生总人数的10%,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此比例,按照学生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奖励人选。
四、其它说明
1.院长奖学金应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束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后发放。获奖者入学后一年内退学、转专业的(转至6个高水平以外专业)须退还院长奖学金。
2.各类奖学金不重复享受,按就高原则领取。
3.以上办法由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一、奖学金标准
院长奖学金: 1万元/人
二、评定程序
1.学校招生办公室于录取结束后,将符合奖励条件的新生名单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定;
3.学校审定通过后,对奖励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5.按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相关费用减免手续。
三、资金来源
“院长奖学金”纳入学校学生奖学金体系,具体金额按实际符合条件的学生数来确定,届时通过按程序追加预算的方式确保资金投入。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当年在该地区招生总人数的10%,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此比例,按照学生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奖励人选。
四、其它说明
1.院长奖学金应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束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后发放。获奖者入学后一年内退学、转专业的(转至6个高水平以外专业)须退还院长奖学金。
2.各类奖学金不重复享受,按就高原则领取。
3.以上办法由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为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不含“3+2”项目)、药品生产技术(不含“3+2”项目)、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等6个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学校为2018级录取的以上6个专业的新生中高考成绩达当地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线的学生设立“院长奖学金”,具体说明如下:
一、奖学金标准
院长奖学金: 1万元/人
二、评定程序
1.学校招生办公室于录取结束后,将符合奖励条件的新生名单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定;
3.学校审定通过后,对奖励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5.按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相关费用减免手续。
三、资金来源
“院长奖学金”纳入学校学生奖学金体系,具体金额按实际符合条件的学生数来确定,届时通过按程序追加预算的方式确保资金投入。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当年在该地区招生总人数的10%,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此比例,按照学生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奖励人选。
四、其它说明
1.院长奖学金应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束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后发放。获奖者入学后一年内退学、转专业的(转至6个高水平以外专业)须退还院长奖学金。
2.各类奖学金不重复享受,按就高原则领取。
3.以上办法由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一、奖学金标准
院长奖学金: 1万元/人
二、评定程序
1.学校招生办公室于录取结束后,将符合奖励条件的新生名单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定;
3.学校审定通过后,对奖励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5.按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相关费用减免手续。
三、资金来源
“院长奖学金”纳入学校学生奖学金体系,具体金额按实际符合条件的学生数来确定,届时通过按程序追加预算的方式确保资金投入。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当年在该地区招生总人数的10%,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此比例,按照学生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奖励人选。
四、其它说明
1.院长奖学金应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束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后发放。获奖者入学后一年内退学、转专业的(转至6个高水平以外专业)须退还院长奖学金。
2.各类奖学金不重复享受,按就高原则领取。
3.以上办法由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