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区科技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按照《西藏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部署,现要求各学院积极申报2018年度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程序
各地(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管辖权限逐级进行网上申报、审核推荐;各类企业应按单位注册地由所在的地(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农牧业科技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进行网络申报审核推荐;中央在藏科研单位、自治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可直接向科技厅进行网络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和要求
(一)首席科学家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由行政机关牵头组织实施的示范推广类项目除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藏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其任职资格专业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
(二)首席科学家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同期只能主持1个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原则同期参与承担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执行期到2017年12月底之前完成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各首席科学家和项目(课题)负责人网上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三、其它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申报条件、指南范围要求,做好项目(课题)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在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终止和撤销项目等不良记录的承担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课题)。
(二)在网上提交申报资料时,同时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事业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申报单位研发能力的证明材料。
4.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证明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6.相关研究成果或前期工作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知识产权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等)。
7.除软科学计划和基地与人才建设类项目外,须提供申报项目的查新报告。
8.所有项目的申报书(包括经费预算书)从科技厅网站下载(http://xmsb.tibetsti.gov.cn/main/index.jsp)。
9.本次项目征集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9月20日,网上集中填报时间为9月15日9:30--9月20日18:30,请各学院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提交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各项目申报人须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sb.tibetsti.gov.cn)注册并登陆申报,在网上申报材料审查通过后,提交由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的文本材料一式4份(含附件复印件)至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
(二)各学院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飞 王巧丽
联系电话:0891—6405026
电子邮箱:zdkyc@***.cn
附件:1.2018年度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2.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 3.2018年度软科学研究申报指南 4.2018年度基地与人才建设计划申报指南
西藏大学科研处
2017年8月21日
原标题:2018年西藏大学关于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