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校内调剂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公告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以及我校生源余缺情况,关于我校调剂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作如下规定:
一、调剂缺额
专业 |
缺额(人) |
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人) |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
29 |
29-44 |
上述专业的接收名额由申请人报名情况具体分配,在复试名单中公告。
二、申请调剂条件
(一)申请调剂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第一志愿报考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法学)专业,初试成绩符合一区国家线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0301XX)专业,初试成绩符合一区国家线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申请调剂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西南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初试成绩符合一区国家线要求。
三、调剂程序
1.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南政法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申请表》。考生提交调剂申请的有效期为2018年4月16日至4月18日上午11:30,过期不再接收。考生应在有效期内将申请表送达或寄达研招办(若以传真形式提交,则须来电确认研招办收到方为有效)。研招办电话:023-67258892,67258893;传真电话:023-67258895。
2.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将根据专业接收名额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并于4月18日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3.调剂复试定于4月20日进行,复试程序将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4.以考生参加调剂复试的面试成绩(满分150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5. 调剂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于4月23日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