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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南政法大学关于拟录取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审查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06月08日11:20  西南政法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拟录取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审查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8年定向就业研究生
档案审查相关事项的通知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现有部分定向就业研究生反映,调阅人事档案原件与其所在单位的档案管理规定相冲突,无法寄送档案供我校审查。经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定向就业研究生由该生所在单位代为审查档案。单位在代审档案时,请下载填写《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档案审查证明》(见附件),并在单位签章后于6月20日前寄返我校研招办(已将档案原件交至我办审查的研究生无需提交此证明。)。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8年6月5日

附件1: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档案审查证明.xlsx

原标题:2018年西南政法大学关于拟录取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审查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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