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进行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方面具有创造性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意识形态领域政治立场坚定,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医疗事业献身的奉献精神。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 2017年 11 月1 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同等学力在职人员报考须具备:
1、获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者,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或临床经验,并取得高级职称。
2、入学前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四级。
3、近三年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第一作者署名)、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
4、初试时参加入学考试科目外,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2门专业基础课。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为3至8学年。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信息方式。
(二)请考生于时间2017年11月4日-11月24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bsbm/)考生注册登录进行网上信息提交和下载填写相应的表格。相应表格也可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学院)网页(http://yjsxy.***.cn/)下载中心下载,如遇网站维护,也可登陆新疆医科大学首页中通知公告下载查询(http://www.***.cn/)。
(三)现场确认
1、时间 :2017年11月30日-12月1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7:30。
2、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13会议室)。
3、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报成功后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4)需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分别填写《新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书》;
考生注意: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向就读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咨询。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凡上述材料和照片提交齐全者,研究生处招生办即可开通网上打印准考证功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3月初。
六、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一律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本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具体通知拟在2018年4月下旬公布,具体通知和审查材料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学院)网页(http://yjsxy.***.cn/)查询、下载。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笔试科目:①公共外语(含听力);②业务课(详见2018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时间:初试时间在2018年3月初(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准。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采取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报考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复试一般安排在2018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学院)网页查看。
(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考试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2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招生专业的加试科目如下:
1、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政治理论、统计学、流行病学。
2、药学:政治理论、有机化学、色谱分析。
3、临床医学:政治理论、免疫学、诊断学。
八、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考生本人提供的报考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执行。
十、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十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学校为研究生设奖学金、助学金,具体的奖励办法请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十二、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十三、招生咨询
(一)欢迎考生及时浏览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学院)网页(http://yjsxy.***.cn/),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如遇网站维护升级,也可登陆新疆医科大学首页下载查询(http://www.***.cn/)。
(二)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0991-4365220
十四、如在201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附件:
研究生处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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