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相关通知,为进一步支持我校共建孔子学院(课堂)的工作以及学校中亚研究战略的需要,我校启动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相关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 3 月 12 日至 3 月 23日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 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岗位需求与驻外任期
岗位需求请参见表1。
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 2018 年 8 月,任期一般为 2 学年。
四、材料提交
1.部门同意函
经本人部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网上报名。
申请表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 http://kzxyshizi.*** 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我校汉语国际教育办公室审核。
推荐信
本人所属部门领导出具推荐介绍材料,介绍内容包括:
(1)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
(2)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经历和教学态度、教学效果;
(3)对外交往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
注意:推荐信须密封。
本人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如是合同制教师,请附所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普通话等级证书。
注意:以上材料除部门同意函外,其他均一式二份。并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汉语国际教育办公室(国际教育大厦五楼0525室)。
五、注意事项
1.国内派出单位为新疆师范大学时,第一志愿须是我校合作共建的孔子学院,即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国立大学孔子学院、塔吉克斯坦国立民族大学。
2.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在汉办官网上公示。
六、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阿丽亚、李婷
联系电话:0991-4333976
地址: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大厦0525办公室
表1: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
洲别
| 国家 | 孔子学院(课堂 )名称 | 岗位类型
| 需求数
| 中方合作院校
| 任期 | 教师类型 |
亚洲 | 吉尔吉斯斯坦 | 奥什国立大学孔子学院 | 孔子学院 | 10 | 新疆师范大学 | 2018/9至2020/9 | 汉语教师 |
亚洲 | 吉尔吉斯斯坦 | 奥什国立大学孔子学院 | 孔子学院 | 1 | 新疆师范大学 | 2018/9至2020/9 | 中医专家 |
亚洲 | 吉尔吉斯斯坦 | 奥什国立大学孔子学院 | 孔子学院 | 1 | 新疆师范大学 | 2018/9至2020/9 | 音乐与舞蹈教师 |
亚洲 | 吉尔吉斯斯坦 | 国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 | 孔子学院 | 6 | 新疆师范大学 | 2018/8至2020/6 | 汉语教师 |
亚洲 | 塔吉克斯坦 | 塔吉克斯坦 国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 | 孔子学院 | 20 | 新疆师范大学 | 2018/9至2020/9 | 汉语教师 |
汉语国际教育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