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关于申报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兴新计划(基层科技计划)的通知

  2017年11月06日09:14  新疆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教〔2016〕14号)文件精神和《深化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科计字〔2017〕90号)的相关要求,2018年度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兴新计划(基层科技计划)已开始申报,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3.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18年度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兴新计划(基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无系统账号用户请将姓名和职称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研处科学技术科,方可建立用户申报帐号后进行申报。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在“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中提交了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后,还须提交纸质申报书(见申报要求)。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做好论证、初审和推荐工作,杜绝重复研究和低水平模仿研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和审查后向科研处推荐。

2.请科研秘书于2017年12月10日18:00(京时)前将学院初审合格的纸质申请书和申报清单(学院盖章、签字)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待科研处审核反馈和申报人在网上修改合格后,报送申请书(带“正式上报版”水印,A3套印)一式5份

3.以上材料均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时间

  网上在线填报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17:00~2017年12月21日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婷帕尔哈提  联系电话:4112173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关于申报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兴新计划(基层科技计划)的通知附件.zip  

科研处

2017年11月2日



原标题: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关于申报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兴新计划(基层科技计划)的通知


专项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关于申报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兴新计划(基层科技计划)的通知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