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拟录取的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往届硕士毕业生:5月21日前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审查表(加盖党组织公章)(附件一);并于5月22日前将自己的人事档案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长安校区),调档函领取方式详见附件二。
应届硕士毕业生:5月21日前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审查表(加盖党组织公章)(附件一);并于7月12日前将自己的人事档案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长安校区),调档函领取方式详见附件二。
定向就业考生:5月21日前将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审查表(加盖党组织公章)(附件一)及定向培养协议(附件三)一式四份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长安校区)。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造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上旬发放,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省招办通知为准。
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联系方式
材料寄(送)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收件人: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
办公地址: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室
咨询电话:029-85319671、029-85319238
传真:029-85319238
电子邮箱:yzb@***.cn
邮编:710128
附件一: 西安外国语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xls
附件二: 调档函领取方式.pdf
附件三: 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pdf
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8年5月14日
原标题:2018年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递交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