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18〕1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8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和范围
已参加我省或相应省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一)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
1.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品德及身心条件。
1.品德良好。须填写《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党组织鉴定盖章。
2.体检合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精神,由高校指定二级以上医院集中体检。
3.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教师资格考试及任教条件。
1.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三、技能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课程介绍。主要说明本门课程的内容体系、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及运用的教学方法等。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二)内容讲授。考生对自选教学内容进行讲授。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三)答辩点评。学科评议组对考生就讲授内容进行提问,对存在的教学问题做出诊断,并给出改进性的反馈意见。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四)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优秀、75-89分良好、60-74分合格,59分以下不合格。
四、具体安排
(一)4月16日至4月20日相关教师到培训科进行信息核对和体检表加盖公章。
(二)4月18、19日、20日(周三、周四、周五),申请人携《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A4双面打印,贴好近期照片,加盖教师发展中心公章)到陕西省康复医院体检门诊(地址:西安市电子城电子二路52号门诊楼三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男性、女性未婚190元;女性已婚200元),体检完成后表格留在体检门诊。(体检流程见附件)
(三)4月20日至4月30日,应将参加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体检表、思想鉴定表、申请人2017—2018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袋,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查。
(四)我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地点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88382308 周汶术
附件: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