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审表 所有考生需提供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的《政审表》(见附件),同时需加盖印章。 2、定向培养协议 所有考生需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见附件),同时需加盖单位印章。 3、户口与档案 所有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不转户口,不调档案。 4、录取通知书 正式录取通知书待国家录检结束后统一发放,大约在六月中旬。 5、其他 学费分学年缴纳,具体学费缴纳情况等按照学校后续通知要求进行,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心网站后续通知。 请考生尽快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政审表》,并将签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政审表》于2018年5月25日前送到中心办公室,外地考生请务必用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有可能丢件)。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大楼北楼310室,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教育中心张老师收,邮编710071, 电话:029-8820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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