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浙江省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温州医科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有关规定,确定了我校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拟录取考生名单。
确定拟录取名单的规则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专业投档办法
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面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成绩。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相同类别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类别计划数的110%,则该招生类别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录取查询方式
即日起,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录取查询一栏查看录取结果。终录取以浙江省教育考试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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