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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类考试考生须知

  2018年05月28日20:51  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1.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无身份证可携带户口本),现场签到领取“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持有相关艺术类获奖证书(包括美术、书法、摄影、篆刻、舞蹈、声乐、器乐等)的考生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签到处进行登记。

3.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类考生按名单顺序逐个进入考场考试,其余考生留在候考室。

4.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禁止入内,成绩按“缺考”处理。

5.美术类考生现场提供绘画用纸,其它材料和工具(如画板、画架、颜料等)自备;声乐、舞蹈、表演类考生自带U盘或CD形式伴奏音乐,MP3格式;器乐类考试现场仅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6.同时参加美术类和音乐表演类的考生在美术考试结束后,持音乐表演类准考证前往候考室备考。

7.考试总分低于60分者将取消艺术类考试成绩,不予加分。

8.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9.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10.因考点车位有限,考试当日将无法满足停车位需求,请考生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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