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业学院
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做好威海职业学院2018 年单独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
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18〕6 号)要求,结合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威海职业学院,国标代码 12326
第二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三条学校性质:威海职业学院是 2000 年 10 月经山东
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地理环境:学院位于适宜人类生活和居住的美
丽海滨城市—威海,校园占地3048亩,恢宏大气,景色宜人, 海风水韵,特色鲜明。
第五条学校品牌:学院是首批 28 所“国家示范性高等
职业院校”之一,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是山东省第一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先后获得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六条办学条件:固定资产 9.58 亿元,建筑面积 40.7
万平米,建有标准化学生公寓13 栋,学生食堂7 个、校医院1
所,文体活动中心、游泳馆、大型体育场、学术会议中心各1
座。拥有总值20279 万元的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按照生产实
习一体化的理念建成20 多个专业的校内生产性实践基地,建设
实验实训室186 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9.7 万册,电子图
书300 万册。主要办学指标都超过国家优秀标准。
第七条办学定位:学院以服务威海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立足中心市区、服务全域威海”的办学定位。与威海市所有区市、开发区都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进一步明确了“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赢合作”的办学思路。目前正在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 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师资力量:学校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
以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双师素质”为目标,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有教职工1280 人,长年聘
请的合作企业兼职教师400 多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比例达
到70%,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3 人、省级教学名师7 人、国家
级教学团队2 个、省级教学团队 8 个,省级首席技师 3 人。
第九条专业建设:紧密对接威海市的新信息、新医药、新材料及制品、机械制造、食品加工、运输设备、纺织服装七大产业集群,集中发展信息技术、检验检测、智能制造、食品
加工、纺织艺术、建筑技术等10 大专业群,开设59 个高职教
育专业。建成国家级重点专业8 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1 个。
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3 门,省级精品课程64 门、国家精品资
源共享课程10 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 项,山东省高等教育
教学成果奖15 项。
第十条教学改革: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与382 家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每年接收学生顶岗实
习10000 多人次;与40 家知名企业合作举办了订单式培养专班,引进了一批优质教育资源。学院坚持以实训导向的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工学交替、学做一体、任务驱动、教赛融合,大力推进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掌握一技之长,着力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
第十一条学生发展:学院坚持“一切为了学生 为了学
生发展”的理念,成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小微公司”20 多个,承接学院环境治理、维修改造、社会服务等项目,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平台,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成立“非遗学院”, 引进了剪纸、锡镶、鲁绣、船模制作、胶东花饽饽等八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积极推动文化技艺传承;成立山东省首个高校预备役连队,以国防教育特色项目为载体,着力开展体魄教育和自律教育;发展科技文化类、公益实践类等学生社团221 个,为学生都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成立学院新闻中心, 学生自己办电视台、广播站、报纸、微信,学生在参与中得到实景锻炼,在工作中实现个人成长。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2018年面向省内单独招生设置42个专业,招生计划1500人。具体招生系别、科类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通过学院网站、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报考条件及方式
第十三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已经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需要按相应类别进行报考。退役士兵考生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
第十四条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
选报一所院校。
第十五条报名考试费:100元(参照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
第十六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缴费时间:2018年4月2日-4月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接收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通过登陆我院网站进行报名、缴费。若要修改报考专业需在缴费前,完成网上缴费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个人信息,考生不能再进行修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方于4 月13-14 日登陆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4 月15 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所要求必备的用品参加考试。
第五章考试、阅卷和录取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能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考试科目及形式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和专业素质测试(面试)。
(一)综合知识测试(笔试)试题针对夏季高考考生和春季高考考生分别命制。内容涵盖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基础知识。
(二)专业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知与了解,对专业的兴趣、认同感和目标定位,以及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其中,下列专业同时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
1.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校企合作)、动漫设计(校企合作)专业测试内容为“素描”;
2.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测试内容为“服装款式设计与结构制图”;
3. 音乐表演专业测试内容为“声乐”“舞蹈”“器乐”或
“键盘”,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项。第十九条考试时间
综合知识测试(笔试):4月15日上午9:00-10:20 专业素质测试(面试):4月15日上午10:50开始第二十条考试成绩确定
(一)考生考试成绩由综合知识测试(笔试)、专业素质测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专业素质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二)免试录取规定: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
(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网上报名后直接向学院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第二十一条命题、考试与评卷
综合知识测试(笔试)、专业素质测试(面试)均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评分。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上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组织考试。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
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并依据标准评卷,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二十二条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威海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 倍划定录取控制线;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按报名人数的95%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办法:对进线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专业大类进档人数或专业人数低于计划数或持平,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要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系部发展规模,在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办学条件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实施。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校企合作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威海职业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
求办理录取手续。
(四)已被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8 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三条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二十五条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学费标准、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
第二十六条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山东省内学生实行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
款。威海职业学院除了采取了针对特困生的学费减免措施之外,专门制定《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为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八条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第二十九条学院对优质和特长考生有奖励政策,具体为:
(一)对被我院录取报到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实行学费减免,免除该生第一、二、三年全部学费。
(二)对被我院一志愿录取报到的总成绩排名在前5 名的
高职普通文理科(文理各5 名)且总分不低于本科分数线的考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免除该生第一年全部学费。第二、第三学年根据在校表现,为其提供适量的奖学金。
(三)对被我院录取报到的高考特长生(包括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为在近三年内参加由省部级教育或文化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中取得省级二等以上或国家级三等以上奖励的考生;体育特长生为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且在省级比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国家级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免除该生第一年全部学费。第二、第三学年根据在校表现,为其提供适量的奖学金。
(四)对被我院录取报到的取得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见义勇为青年”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免除该生第一年全部学费。第二、第三学年根据在校表现,为其提供适量的奖学金。
第三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威海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一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部门 |
咨询电话 |
QQ(群) |
招生办公室 |
0631-5700555,5711688,5711566 |
|
信息工程系 |
0631-5700559,5710618 |
|
机电工程系 |
0631-5701689, 5700679 |
艺术设计系 |
0631-5710039, |
|
经济管理系 |
0631-5710229,5710389 |
|
建筑工程系 |
0631-5710219,5710187 |
|
国际商务系 |
0631-5701778, |
|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
0631-5701768,5700969 |
|
生物与化学工程系 |
0631-5700889,5700898 |
|
交通工程系 |
0631-5701682,5701710 |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邮政编码:264210
传真:0631-5711566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
0631-5710139,邮箱:jw5710139@***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威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系别专业
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小计合计退役士兵
文史理工专业类别计划
信息工程系
应用电子技术913电工电子1234
物联网应用技术(校
514信息技术2544
企合作)
20
120
通信技术(校企合作)616信息技术2042
机电工程系
数控技术15机械3045
模具设计与制造10机械1525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2020
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工电子1010
工业机器人技术10电工电子2535
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202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3520
艺术设计系
(校企合作)
1015信息技术2550
145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1010
动漫设计(校企合作) 1020信息技术2050
经济管理系
音乐表演学前教育1515
连锁经营管理155商贸1535
90
电子商务(校企合作) 2515财经1555
建筑工程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69土建1530
建筑工程技术(校企
1010土建5070
合作)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510土建2035
135
商务英语(校企合作) 4424商贸472
国际商务系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商务日语66商贸820
应用韩语55商贸818
空中乘务158旅游服务3255
健康管理137医药2040
旅游管理87旅游服务823
酒店管理65旅游服务1829
110
290
酒店管理(校企合作) 3827旅游服务1075
生物与化学
餐饮管理52旅游服务1623
烹调工艺与营养1213烹饪204520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55化工1020
工程系
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55化工1525
药品生物技术55医药1525
200
|
应用化工技术 |
|
5 |
化工 |
25 |
30 |
|
|
化妆品技术 |
5 |
5 |
化工 |
15 |
25 |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11 |
13 |
农林果疏 |
18 |
42 |
20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
5 |
医药类 |
28 |
33 |
|
||
交通工程系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5 |
5 |
机械 |
20 |
30 |
275 |
|
船舶工程技术 |
6 |
5 |
机械 |
45 |
56 |
|
||
船舶动力工程技术 |
5 |
11 |
机械 |
20 |
36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7 |
8 |
汽车 |
16 |
31 |
20 |
||
航海技术(校企合作 |
) 15 |
18 |
机电一体化 |
20 |
53 |
|
||
轮机工程技术(校企 合作) |
14 |
19 |
机电一体化 |
20 |
53 |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 |
5 |
汽车 |
7 |
16 |
|
||
合计 |
340 |
380 |
|
780 |
1500 |
1500 |
100 |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