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招生代码:1431
办学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学院坐落在中国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泰州中国医药城,是199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的公办普通高校,也是江苏省第一所职业技术学院,被誉为“孵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的基地;培养白衣天使、口腔卫士的摇篮”。学院现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和平安高校。
学院现占地1061亩,是全国一流的现代化高职校园。现有教职员工548名,其中教授、副教授职称198人,博士硕士263人,双师素质教师达87%,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学院现设有机电、医学、经管、信息、药学、建工、艺术等7个二级学院,办学专业35个。
近三年,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3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均为99%以上,连续八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1
.指导思想:发挥示范性院校的办学优势,不断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充分落实高校办学的自主权,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不断提升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2
.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8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 序号 |
分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制(年)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 1 |
医学院 |
620201 |
护理 |
400 |
三 |
6200 |
文理兼招 |
| 2 |
620202 |
助产 |
50 |
三 |
6200 |
| 3 |
620405 |
口腔医学技术 |
50 |
三 |
6200 |
| 4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50 |
三 |
6200 |
| 5 |
620301 |
药学 |
60 |
三 |
6200 |
| 6 |
机电院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60 |
三 |
5300 |
| 7 |
560103 |
数控技术 |
40 |
三 |
5300 |
| 8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三 |
5300 |
| 9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0 |
三 |
5300 |
| 10 |
56030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0 |
三 |
5300 |
| 11 |
经管院 |
630701 |
市场营销 |
40 |
三 |
4700 |
| 12 |
630903 |
物流管理 |
40 |
三 |
4700 |
| 13 |
630302 |
会计 |
40 |
三 |
4700 |
| 14 |
630801 |
电子商务 |
40 |
三 |
4700 |
| 15 |
600405 |
空中乘务 |
40 |
三 |
5300 |
| 16 |
信息院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 |
三 |
5300 |
| 17 |
6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0 |
三 |
5300 |
| 18 |
620805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
50 |
三 |
6200 |
| 19 |
610205 |
软件技术 |
50 |
三 |
5300 |
| 20 |
药学院 |
590202 |
药品生产技术 |
50 |
三 |
5300 |
| 21 |
590204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40 |
三 |
5300 |
| 22 |
590305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40 |
三 |
5300 |
| 23 |
建工院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50 |
三 |
5300 |
| 24 |
600605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50 |
三 |
5300 |
| 25 |
540101 |
建筑设计 |
50 |
三 |
5300 |
| 26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50 |
三 |
5300 |
| 27 |
540502 |
工程造价 |
50 |
三 |
4700 |
| 28 |
艺术院 |
690103 |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
40 |
三 |
4700 |
| 29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40 |
三 |
6800 |
美术类 |
| 30 |
65010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40 |
三 |
6800 |
| 31 |
650219 |
音乐表演 |
30 |
三 |
6800 |
音乐类 |
| 32 |
650216 |
舞蹈编导 |
10 |
三 |
6800 |
舞蹈类 |
| 合计 |
1770 |
|
|
|
备注:以上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报考及考核情况,
经省教育厅批准可适当增加。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
参加省文化联测的考生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20日;
报名网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
确认方式:考生可登录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45元(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考试费15元),支付成功即文化联测报名成功。
文化联测考生类型
| 报名对象 |
录取条件 |
报名 |
报名时间与确认方法 |
| 普通类 |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 |
1.办理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的请到当地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 2.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 |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20日 确认方法:网银支付 考生网上登陆报名后,直接通过网上付费45元确认,支付成功即文化联测报名成功。 |
| 艺术类 |
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3门 |
2.
申请免省文化联测的考生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20日;
报名网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
确认方式:所有申请免省文化联测的考生也均需登录上述网站进行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但无需支付费用可直接确认。另外,考生须将免文化联测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发招办邮箱或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审核通过后须参加我校机考。
申请免文化联测考生类型
| 免试类型 |
免文化联测条件 |
报名材料 |
报名流程/时间 |
综 合 优 秀 生 |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 |
学业水平测试须达到1A或4B及以上 |
无需申请材料 |
1.报名:省教育考试院
时间:1月15-20日 2.发送资料:将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办邮箱zsbtzy@*** 或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时间:1月10日-2月20日 3.缴费:网上报名时无需支付45元测试费。 |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获奖证书复印件 |
特 长 自 荐 生 |
科技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
获奖或专利发明证书复印件 |
| 高中阶段取得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软件著作权等) |
| 体育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
体育竞赛获奖证书或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 |
| 艺术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 |
文化、艺术比赛获奖证书或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 |
说明:
①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即可申请免文化联测。
② 学业水平测试取得4A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取得4A以下2A以上的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
③ 免省文化联测的考生有符合第3条加分政策的项目也可加分。
3
.申请加分的考生
申请对象: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
申请时间:
日~2月20日;
申请流程:凡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请在时间节点前将加分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复印件通过发送招办邮箱或邮寄的方式申请。
申请加分考生类型及流程
| 类别 |
加分考生类型 |
等级 |
分值 |
申请材料 |
申请流程/时间 |
| 省招考政策 |
烈士子女 |
|
10分 |
相关证明 |
将加分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复印件通过发送招办邮箱或邮寄的方式申请。 时间:1月10日-2月20日 招办邮箱:zsbtzy@*** 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邮编:225300。 |
|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
10分 |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
|
10分 |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
5分 |
| 少数民族 |
|
3分 |
| 综合优秀生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国家级 |
50分 |
荣誉证书 |
| 省级 |
40分 |
| 地(市)级 |
30分 |
| 县(区)级 |
15分 |
| 校级(多加3次) |
10分/次 |
|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 |
A |
30分/门 |
/ |
| B |
20分/门 |
/ |
| 科技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大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50、40、35分 |
获奖证书 |
| 省级一、二、三等奖 |
35、30、25分 |
获奖证书 |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25、20、15分 |
获奖证书 |
| 县(区)级一、二、三等奖 |
15、12、10分 |
获奖证书 |
| 校级一、二、三等奖 |
10分、8分、5分 |
获奖证书 |
| 高中阶段取得专利 |
发明 |
50分 |
专利证书 |
| 实用新型 |
40分 |
| 软件著作权 |
40分 |
| 外观设计 |
30分 |
| 高中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50分 |
职业技能证书 |
| 中级 |
40分 |
| 初级 |
30分 |
| 文体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文化、体育、艺术类大赛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30分 |
获奖证书 |
| 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
20分 |
| 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
15分 |
| 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
10分 |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
十级 |
20分 |
相关证书 |
| 九级 |
15分 |
| 八级 |
10分 |
| 体育特长 |
国家二级运动员 |
20分 |
相关证书 |
| 高中阶段参加英语、作文、书画等文化大赛 |
省级三等奖以上 |
30分 |
相关证书 |
| 地(市)级三等奖以上 |
20分 |
| 县(区)级三等奖以上 |
15分 |
| 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
10分 |
说明:
① 以上加分材料须于2018年2月20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执行。
③ 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可以重复享受省招考政策与其他奖励加分,其他奖励加分只可享受高分值。
④ 若有其它加分情况,需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定。
⑤ 如政策加分和奖励加分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4.
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多可填报
6
个专业志愿。
5.
具体日程安排
| 类别/时间 |
具体安排 |
高考补报名 1月15日前 |
未办理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需持身份证(或江苏居民暂住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取得考生号。 |
| 网上报名
1月15-20日
|
所有考生(含免省文化联测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 |
| 免试、加分申请
1
月10-2月20日
|
① 考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后,符合加分政策的,需要向我校招生办提交证明材料; ② 可免省文化联测的考生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后,需要向我校招生办提交证明材料; ③ 并将相关材料扫描或者复印后发送至招办邮箱zsbtzy@***或邮寄至我院招生办。 |
| 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3
月17-18日
|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参加补测。 |
| 省文化联测
3
月19日
|
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 |
| 机考
4
月14日
|
申请省免文化联测的考生至我校领取准考证参加机考。 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考生须持: ① 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 各类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为A4纸须按照学院要求提前邮寄至招生办)。 |
| 招生信息公布
4
月 25日前
|
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我院招生网上公示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 未完成计划统计
4
月26-27日
|
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并于4月27日下午向社会公布。 |
| 调剂考生申请
4
月28日
上午9:00至12:00
|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申请调剂,可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有文化测试成绩或满足我院的免试条件。 |
| 调剂考生录取
4
月29日
17:00
前
|
我院依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和学测成绩等(不再进行机考),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规则择优录取,并将拟调剂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
| 录取信息公布
4
月30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五、考核办法
1.
参加文化联测考生
我院采取“省文化联测成绩+加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无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机考(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同时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加分则根据考生申请加分经审核公示后的确定分值。
2.
免省文化联测考生
我院采取“机考或加试(面试)成绩+加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普通文理类考生采取“机考”的方式(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美术类考生采取“静物素描”的形式考试,音乐和舞蹈类考生依据专业方向采取“专业加试”的形式考核,加分则根据考生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的确定分值。
3.
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内容与分值
| 类别 |
统考分值 |
加分/机考分值/加试分值 |
| 参加文化联测考生 |
省文化联测成绩=语文+数学+英语 |
申请加分审核所获加分 |
| 免省文化联测考生 |
/ |
普通文理类机考(满分300分) 艺术类加试成绩(满分100分) 申请加分审核所获加分 |
|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 |
/ |
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申请加分审核所获加分 |
说明:
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省文化联测,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②机考主要考核文理类考生的人文素养、时事政治、历史常识、数字推理、创新思维、心理健康、职业倾向等基本素养。
③文化联测成绩折算: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联测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4.
考核时间和地点
①
参加省文化联测
时间:3月19日
地点: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
②
机考或加试
时间:4月14日
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5.
准考证的领取
①文化联测准考证:关注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或我校招生网通知,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②
机考或加试准考证:到我校机考或加试时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
注意: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省文化联测、我校机考或加试。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1.
参加省文化联测
考生的
录取办法
参加省文化联测考生总成绩=省文化联测折算成绩 + 加分
录取原则
① 总的录取原则:“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② 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对文理类、艺术类两类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③ 录取专业时,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首先按文化联考成绩排序,其次文科考生按语数外、理科考生按数语外、艺术专业按省统考成绩排序,后,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折算排序,若仍同分则按我校终同分考生调整方案排序后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须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已录取状态,学院招生网将录取数据导入查询系统,考生可查阅录取情况;已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对口单独招生。
2.
免省文化联测考生的录取办法
免省文化联测考生总成绩=上机考核成绩 + 加分
① 申请免文化联测的考生经过报名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只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机考或加试,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经审核并报考试院核准后予以加分,考生的机考或加试成绩加上加分成绩即为考生的终总成绩。
②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机考或加试成绩排序录取,仍然同分的参照加分项,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③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专业划定。
④ 申请免文化联测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⑤ 符合免测政策的考生机考分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3.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 加分
1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均需要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经审核并报考试院核准后予以加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加上加分成绩即为考生的终总成绩。
2面试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弱视。身高:男生173CM—185CM,女生162CM—175CM,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3面试符合条件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录取,仍然同分的参照加分项,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面试不符合条件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到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录取,仍然同分的参照加分项,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专业划定。
6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面试分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考生申诉渠道:0523-86055003、邮箱zsbtzy@***。
八、相关事宜
1.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录取不得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如需参加,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
2.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3.对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办网址:http://zs.***.cn
QQ群:;QQ:、
微信公众号:tzpczb
咨询电话:0523-86055000、86055001、86055002
手机:
乘车路线:
1.从泰州汽车南站下车的同学可乘11路或K1路公交车到“泰职院新校区”站下车;
2.从高港北站下车的同学可乘11路公交车到“泰职院新校区”站下车;
3.从泰州火车站或者泰州京泰汽车客运站下车的同学可乘1路或104路公交车到汽车南站下车转乘11路或K1路公交车。
注:章程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