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 外国语≥ | 专业课≥ | 总成绩≥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47 | 60 | 175 |
运动人体科学 | 47 | 60 | 175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47 | 60 | 175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47 | 60 | 175 |
体育心理学 | 47 | 60 | 175 |
运动康复学 | 47 | 60 | 175 |
2018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为11人。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根据各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实施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各学科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原则上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含考生所报的博导),秘书一名。秘书负责记录考生评语和成绩。复试完毕后,将成绩及复试记录提交研究生院。
四、复试细则
(一)资格审查
1.报到与复试时间:2018年5月11日(周五)。
报到时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入学政治审查表。(应届考生出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授予硕士学位的证明)。
2.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组织,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考试(考核)内容与要求
考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三部分。详情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采用笔试的形式,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
2.专业能力综合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80%)
成绩采用100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核主要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内容包括:
(1)学科背景;
(2)专业素质,前期科研成果;
(3)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4)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设想等。
其中,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还需进行运动技能测试(占30分)。
面试时,请考生向面试人员出示佐证材料(含硕士学位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3.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20%)
成绩采用100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考生在具有二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研究生院。
五、复试日程安排(如有调整,以报到当日公布为准)
日 期 | 具 体 安 排 | 地 点 |
5月11日 9:00-9:30 | 考生报到 要求:必须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段办理报到手续 | 教学楼B114 |
5月11日 10:00-11:30 |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 教学楼B516 |
5月11日 13:30-16:00 | 专业能力综合考核 英语能力考核 | 各学科自定 |
六、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折算分*50%+复试折算分*50%
(二)根据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三)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政治思想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初试、复试过程中伪造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
复试费90元。考生于报到当天通过天津体育学院的校园统一缴费平台缴纳。缴费网址为http://211.68.236.115/,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八、公示
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网站地址:http://yjsb.***.cn/
九、申诉
举报邮箱:jjw@***.cn
举报电话:022-23012748
受理举报部门:天津体育学院纪检委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路16号
邮编:301617
附件1: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入学审查表
附件2:2018年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