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
高校自主项目申请办法
“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
一、资助信息
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授课语言:汉语。
学习专业:可登陆我校国际交流处网站或关注国际学生招生官方微信查看《天津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资助期限:硕士研究生2-3 学年;博士研究生3-4 学年。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的期限。
二、奖学金内容
包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详见“中国政府奖学金介绍”。
http://www.***.cn/laihua/scholarshipdetail.aspx?cid=93&id=2058
三、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申请受理机构:天津师范大学受理机构编码:10065
申请时间:一般为1 月初至4 月初。四、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 岁;
●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 岁。五、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承担自主招生项目有关中国高校提交申请。
2. 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登录
http://www.***.cn/laihua 或后,点击
“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和“受理机构编号”,可向有关高校直接咨询和索取。
3. 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我校。
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学生个人的直接申请。六、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
2. 经过公证的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不少于800 字);
5. 推荐信。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 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2 张素描画、2 张色彩画以及2 张其它作品的光盘;
7.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n/laihua或下载,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 个月;
8. 已获得HSK 成绩报告的,请将复印件附在申请材料中。
注: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后邮寄到我校。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返还。
七、录取及通知
1. 自主招生项目高校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录取人选;
2. 拟录取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
3. 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对于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仅为其保留一所学校的奖学金资格;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6 月30 日前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 表)寄回录取院校,由其转交学生本人;
5.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 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八、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联系方式
电话:+86-22-23766590传真:+86-22-23766395
E-mail:
网址:http://gjjl.***.cn/
部门:天津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招生管理办公室地址:中国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 393 号
邮编:300387 官方微信:TNU_ISA
原标题: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申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