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遵循自愿的原则,天津市范围内家庭户口的学生均无需办理户口迁移,为确保新生在户口迁移办理过程中能顺利完成,请有意愿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认真按照以下规定操作:
一、落户所需材料:
A、录取通知书;
、户口迁移证(外省市户口学生)、集体户口页(天津市集体户口学生);
C、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自己的身高、血型及联系电话);
D、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学院)。
二、落户要求:
A、天津市范围内集体户口学生:凭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集体户口页、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办理;
、外省市、自治区户口的学生:凭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考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薄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办理。
三、受理时间:
报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理,逾期不再受理(一旦时间错过,不予补办)。
四、关于户口迁移证的注意事项:
A、“出生地”、“籍贯”一栏必须填写至市或县;
、“迁往地址”一栏填写: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天津理工大学;
C、户口迁移证必须为计算机打印,如有手写改动,必须在改动处加盖“户口专用”章。
五、温馨提示:
A、办理落户手续时间较长,需要6-8个月,请留存户口迁移证、户口页复印件并妥善保管身份证,以免影响正常生活和学习。
、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在校期间学生户口不能迁出学校(退学学生除外),请谨慎办理户口迁移。
保卫处户籍科咨询电话:022-60215857
(暑假每周三值班,工作时间:9:00-11:30,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