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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沈阳医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8年05月24日16:02  沈阳医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沈阳医学院2018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医学院2018 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 号文件精神,我校计划招收2018 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招生条件

1.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4. 应试外语为英语。二、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51)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5101

内科学

105109

外科学

105104

神经病学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10

妇产科学

105102

儿科学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课程考核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按照《沈阳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试行》执行。学习方式及授课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二)第二阶段:临床能力考核及学位授予

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1. 学位论文导师

双向选择确定研究生导师,导师指导申请人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2. 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结合临床实践。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具备运用临床医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临床实践问题的能力。

3. 学位论文答辩

按照学校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本临床科研能力。

4. 学位授予:对通过课程考核、临床能力考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上述申请工作必须在报名审核通过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否则本次申请失效。

四、学费

学员按阶段缴纳学费,学位课程阶段(第一阶段)10,000 元/人;临床能力考核及学位授予阶段

(第二阶段)20,000 元/人。教学工作开始后,所缴学费不予退还。五、报名流程

1. 网上申请

申请人须于2018 年 7 月 3 日前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进行注册。进入系统后,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 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2. 资格审核及个人信息现场采集

申请人须于2018 年7 月3 日至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机关楼/洁行楼525,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如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材料;

(3) 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材料;

(4)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证明(模板见附件1)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 网上下载的《沈阳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书》附件2)2 份(不少于

300 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并签字盖章,其中1 名专家必须为申报的论文指导教师

(7) 每名导师每届可带不超过3 名研究生。

(8) 网上下载的《沈阳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1 份;

(9)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 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所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10) 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等个人特征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接受资格审查。

3. 报名注意事项

(1) 学历认证: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在学信网上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 学位认证:请务必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n查询本人学位信息,并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查不到学位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024-62215806联系人:杨老师关老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 号 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邮编:110034)

附件1.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在培基地证明

附件2.沈阳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书

附件3.沈阳医学院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登记表

附件4.报名常见问题(学生)


原标题:2018年沈阳医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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