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拟录取为2018级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考生申报2018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范围
符合《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附件1)文件中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
二、评审方法
1.凡硕士阶段(截止2018年5月1日前)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或1篇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SCI收载论文,硕士导师为通讯作者,沈阳药科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可享受博士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如符合以上条件人数超过一等奖学金名额限制,按硕士阶段发表SCI收载论文影响因子排名确定获奖等级。
2.符合1以外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以“学习成绩”和“申请硕博连读答辩成绩”两项加权确定获奖等级。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都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和二等学业奖学金两个等级,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者,奖励额度为当年学费额度的100%;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者,奖励额度为当年学费额度的50%。学费额度以研究生入学当年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为依据。
三、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硕博连读博士生以录取该类别非定向就业人数为依据按一等奖50%、二等奖50%核定。
四、申报材料
请符合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拟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填写《沈阳药科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同时报送相关文章(不需要全文,提供包含DOI号和作者的页面即可)复印件,硕士生导师签字后,于6月29日17:00前交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请学院辅导员老师填写推荐意见后于7月2日17:00前统一交到南校区行政楼235或校本部图书馆五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43520098
联系人:杨亚明、吴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