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沈药大研生字〔2017〕18号)文件精神,对我校2018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进行评定。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0元/生;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为5000元/生。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如对评选结果有疑义请于7月6日(周五)12:00前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电话:024-43520098邮箱:syphuyz@***。
一、 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案
(一)评选依据
1.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依据《沈阳药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确定各学科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等级。
2.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依据《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确定各学科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等级。
3.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1)硕博连读考生硕士期间按要求发表SCI优先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占用本专业一等奖学金名额;
(2)符合(1)以外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以“申请硕博连读答辩成绩*0.6+硕士期间平均学分绩*0.4”奖学金总成绩确定获奖等级。
(二)名额分配依据
1.普通招考
各专业(方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普通招考入学的非定向招生人数的40%,各专业(方向)二等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普通招考入学的非定向专业人数的80%减去本专业一等奖学金人数。
2.申请考核
各专业(方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申请考核入学的非定向招生人数的50%,各专业(方向)二等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申请考核参评人数减去本专业一等奖学金人数。
3.硕博连读
各专业(方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硕博连读入学的非定向招生人数的50%,各专业(方向)二等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硕博连读参评人数减去本专业一等奖学金人数。
备注: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专业全日制非定向招生人数为1人时,该生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二、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
2018博士新生学业奖学金公示.xlsx
三、其它
(一)以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方式入学的2018年博士新生,截止2018年5月1日前,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论文并被SCI收载,单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6或累计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0的学生可以申请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新生填写《 2018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申请表.doc 》,同时报送相关文章(不需要全文,提供包含DOI号和作者的页面即可)复印件,博士生导师签字后,于7月9日17:00前统一交到南校区行政楼235。
(二)我校将在7月6日左右完成录取检查结果备案工作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事宜如下:
1.现场领取:考生本人或代领人持身份证,凭考生的研究生学号领取;
领取时间:7月9日(周一)上午9:00-10:00
领取地点:南校区行政楼235办公室
2.邮寄
逾期未领取的,将于7月9日下午以顺丰或EMS快递方式按研究生初试网报通讯地址邮寄,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3.关于更改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
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更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的考生,请在7月8日8:00前完成修改,具体方式见QQ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