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201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关于做好辽 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8]16号)、《沈阳 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 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 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资格审查
食品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4日上午9:00-11:00,资 格审查地点:食品学院南204。
审查内容包括:
1. 初试准考证;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以及从教育部学 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 政治审查表;
6. 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作为复试参考);
7. 报考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高职高专(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 具有资质的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的8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大学外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单(≥425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合格证书、报考导师同意函;
8. 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上述需要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专业课笔试:食品科学专业考生由研究生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
分,60分为及格;其它专业考生的笔试由食品学院自行命制,试卷由本单位组织集体评阅, 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
笔试时间:3月25日 9:00-11:00
地点:第二教学楼301,第二教学楼313,第二教学楼207(参照教室门口笔试人员名单)各学科对应科目、参考书(见招生简章):
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加工技术概论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粮油加工学
食品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加工技术概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食品微生物
科目二:食品检验与分析
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
时间: 3月25日13:00
地点:食品科学专业在食品学院前楼二楼,其它专业在食品学院前楼一楼。
食品科学方向的面试分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实验技能四部 分,其它专业方向的面试分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部分。
(1) 具体要求:
①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 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包括录音、录像)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②考生在待考室参加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③所有考生要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面试过程中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随意出入测试考 场和等待场所。
④采取分组面试的考核方式,食品科学方向分别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实验技能进行考核,考核后将四部分成绩相加即为该考生的总成绩;其它学科方向分别对专业知识、 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进行考核,考核后将三部分成绩相加即为该考生的总成绩。
⑤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 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10%)时,视为该 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⑥面试要进行现场录音和记录,所有考核环节都需要进行录音和录像,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音文件、录 像文件及复试记录在学院保存一年。
⑦所有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一旦发现专业考试和面试过程中使用手机,一律视同作弊行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先行考完的考生需要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如若发现以手机或其它方式向还未参加复试的同学传递考试信息者,视同作弊, 传递信息和接收信息的考生同时取消录取资格。
(2) 面试评分标准:
试题结构为两部分:A.考官自由提问,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认知、日常生活对 话等;考生根据所听内容进行回答;B.考生朗读1段短文(约150词)并翻译,然后回答考官 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 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 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 通过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②专业知识(4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
A. 政治立场、宗教信仰情况、对时事政治的了解情况(5分)
B.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分);
C.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5分)。
④基本实验技能(10分)
主要考察学生实验室操作基本技能及水平。考生需在10分钟之内完成抽签指定的实 验操作。考官依据考生操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熟练性评分。
①外语听说能力(30分):考察要求同“食品科学”专业方向;
②专业知识(50分):考察要求同“食品科学”专业方向;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考察要求同“食品科学”专业方向。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 位小数。
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 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
者,视为不合格。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3. 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 复试不合格。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食品学院须在复试后3天内向考生 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1. 学术学位学科: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55人(包括推免生10人)。各专业分 开排队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 专业学位学科:我院全日制专业性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63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7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队录取。即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 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接收调剂生10人左右,未被食品科学专业录取的复试考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调剂到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院依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优先录取此部分考生直至额满为止。
2.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接收调剂生14人,未被食品科学专业录取的复试考生在自愿的前提 可申请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未进入到食品科学专业复试,但初试成绩 超过国家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院依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 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录取此部分考生直至额满为止。
3. 录取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可以申请与全日制专业硕士相同的培养方式(全天候学习),可以向学校申请住宿。
4. 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我校内部调剂考 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 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到相同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需要通过“全国硕士 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但要填写《沈阳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由全日制 调剂到非全日制申请表》,并在复试前提交到调剂专业所在学院的调剂工作负责人。
对于已被录取的考生,确定导师时尽量满足学生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对于有较多考生申报的导师,同时尊重导师的招生意愿。如果考生报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导师都已招满, 学院将有权自行将考生调整给其它导师。
复试小组成员严格按照食品学院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 生的实际水平。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 规事件。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 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 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 追究法律责任。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 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 议。
本办法由食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食品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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