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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2019年07月09日09:59  沈阳城市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风景如画的大学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学校位于沈阳市大浑南自贸区,毗邻著名空港桃仙机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绿岛森林公园内。校园背依凤凰山,环抱绿岛湖,在占地近1300亩的风景园林中,50幢30余万平方米的教学建筑鳞次栉比,分布在山脚下、湖畔边。校园内湖光山色辉映,梧桐杨柳成荫,环境优雅,景色怡人,是中国美丽的大学之一。学校教学设施先进,生活设施一流。4人一间的学生公寓,内设独立卫生间、淋浴室,提供24小时热水;室内外高尔夫球场、动感单车、健身房、篮球馆、保龄球馆、健美操馆、羽毛球馆、网球馆、乒乓球馆、游泳馆、足球运动场等体育设施以及大学生服务中心、购物超市、中西餐厅、茶餐厅、芙蓉餐厅、百荷咖啡、果汁公园、美发店、洗衣房等一应俱全的服务设施,为学生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全部多媒体的现代化教室、功能完备的苹果书屋和水上图书馆、遍布校园各个角落的万兆核心校园网、计算机广场以及按照实际工作环境和真实生产业务流程建设的设施先进的集实验、实训、实战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平台及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为学生的学习成才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大学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2)

   本着“面向城市未来,服务城市发展”的原则,开设了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的专业33个,形成了特色鲜明的6大专业群。即
   (1)为中国制造2025培养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人才专业群,涵盖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等专业;
   (2)为蓬勃兴起的旅游业培养特色旅游和智慧酒店管理人才专业群,涵盖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英语、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3)为城市建筑产业培养建筑信息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专业群,涵盖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环境设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
   (4)为影视传媒产业培养文化创意和影视产品制作人才专业群,涵盖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
   (5)为新媒体产业培养大数据舆情分析和全媒体传播人才专业群,涵盖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传播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
   (6)为现代服务业培养社会经济和金融商贸管理人才专业群,涵盖金融学、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等专业。
   按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学校专业建设紧密贴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课程设置直接为职业能力形成服务,培养模式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形成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贴近社会、贴近行业、贴近实际的办学模式,学校先后与400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接地气、上手快”,实现专业学业与就业创业的无缝连接,是沈阳城市学院的一大办学特色。

   具有广阔国际视野的大学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3)

   作为在教育全球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新兴大学,坚定不移地走教育国际化的发展道路,是沈阳城市学院的又一大特色。学校主张本科学生在校四年学习期间,都要有一次国际游学经历。为此,学校每年都举办“全球城市大学论坛”暨国际教育展;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百余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设计并开展了学生交换、学分互认、攻读双学位、本硕连读以及海外实习、英美夏令营等多种国际留学、游学项目;与英国北方大学联合会(NCUK)合作开设硕士预科课程班,在校内为学生提供申请攻读包括曼彻斯特大学、布里斯托大学、利兹大学、伯明翰大学等世界百强名校的便捷留学通道,为学生开展国际交流创造广阔的舞台。
    
   具有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大学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4)

   沈阳城市学院秉承“坚持育人为本,注重能力培养”的办学理念,将帮助学生、成才视为沈阳城市学院的崇高社会责任。为了做到全方位、全过程育人,学校创立了生活导师、专业班主任、政治辅导员“三位一体”全员育人体系,实施了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为学生营造全天候服务的温馨舒适学生之家,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优秀的生活能力、健全的人格和集体荣誉精神。学校制定了“有爱心、会讲课、肯奉献”和“贴近行业、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师德师风建设标准,鼓励全校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在学生教育管理中,学校突出“严字当头,爱在其中”,制订了大学生“十注重、十不准”校园文明规范和实行早操、晨读、晚自习、按时就寝、出入刷卡等制度,通过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态度,良好的行为习惯,崇高的社会责任”,达到教育学生成才的目的。切实做到严格管理、真情关爱、学生受益、家长放心。

 

   具文化创新活力的大学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5)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独特的人文地理环境,学校确立了“爱好体育、崇尚艺术、关心时事、追求时尚”的校园文化建设理念,规划设计了具有学校特色的系列校园文化活动,如:体育狂欢节、毕业酒会、圣诞之夜、国际美食节、社团节、俱乐部联赛、毕业季、演出季等。学校全面深化体育美育教育改革,成立了20个体育俱乐部和10个美育艺术团。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自己喜欢的体育俱乐部和艺术团,通过参加体育俱乐部和艺术团的项目训练和比赛,学生有效地掌握了一定的体育技能和艺术才能,身体素质和艺术修养得到了显着地提升。不仅如此,学校还成立了100多个兴趣社团和学术协会,鼓励和支持同学们充分利用大学这个大舞台,积极参加各种学生组织和社团活动,丰富自己的经历,拓展自己的视野,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奋发成才。

 

  发展建设成果丰硕的大学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6)

   近年来,学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跨越式的发展,得到了社会和省市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学校结合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发展战略,实施了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技术应用、产品制作、品牌创建、人才培养等七大“高地建设工程”。全力打造类人足球机器人科研高地、新闻学科建设高地、辽河文化研究学术高地、BIM应用技术高地、绿岛酒店品牌高地、影视产品制作产业高地、现代商务管理人才高地等。2015年,学校被列为辽宁省首批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建设单位,并被中国教育发展协会评为中国具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2016年,学校被中国教育品牌研究院评为中国具就业竞争力的学校;2017年,在深圳艾瑞深教育研究院校友会网发布的中国民办高校排行榜上,沈阳城市学院名列27名;2018年,在深圳艾瑞深教育研究院校友会网发布的中国民办高校教学质量排行榜上,沈阳城市学院名列辽宁第一,已成为沈阳转型发展所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高地,成为沈阳创新发展的新动力,成为城市文化建设的新标杆,成为高校改革发展的新样本。

1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预留计划我校无。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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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说明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8)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9)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10)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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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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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

 

我校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我校2018年辽宁省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美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表演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文史类按照语文成绩+外语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

考生达到辽宁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高考成绩+省统考艺术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表演专业按照省统考艺术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照高考成绩/2+省统考艺术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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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生源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

考生达到黑龙江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专业按照高考成绩+省统考艺术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河北省生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专业录取原则为:

考生达到河北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照高考成绩×0.6+省统考艺术成绩×0.4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河南省生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专业录取原则为:

考生达到河南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照高考成绩×0.6+省统考艺术成绩×0.4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山东省生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专业录取原则为:

考生达到山东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照高考成绩×0.6+省统考艺术成绩×0.4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其它非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

考生达到本省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照本省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艺术类录取的统一要求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份省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无统一要求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辽宁省生源艺术类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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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说明

 

 

1.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习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200元/学期。学习奖学金分为特等(院长)奖学金及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特等(院长)奖学金5000元/学期;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75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500元/学期。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困难证明)入学后,我院可以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2.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向省物价部门及教育厅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费标准为每位学生19000元/年,学生住宿费标准为每位学生2400元/年。

3.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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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

辽宁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14) 

 

重庆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15)

 

浙江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16)

 

云南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17)

 

四川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18)

 

陕西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19)

 

山西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20)

 

山东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21)

 

江西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22)

 

新疆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23)

 

天津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24)

 

内蒙古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25)

 

江苏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26)

 

吉林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27)

 

黑龙江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28)

 

河南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29)

 

河北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30)

 

贵州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31)

 

广西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32)

 

广东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33)

 

安徽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34)

 

7

沈阳城市学院2016、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录取情况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35)

 

8

沈阳城市学院2017年外省、市录取分数线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36)

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37)

 

 

  咨询电话:024-89597888 89597555


原标题:2018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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