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新增了部分2018年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补充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我校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院系为直属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下设的各二级学科(专业),优先安排:1、国家临床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4、医工联合专业招生。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8年拟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5名。
三、招生导师
见《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每名导师只能招收1名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导师2018年度招生专业目录的招生名额内。
四、复试及调剂要求
1、参加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2、参加一志愿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如达到我校调剂要求可申请参加调剂。(具体调剂要求另行通知)
五、录取条件
1、满足《山西医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往届硕士毕业生须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
4、硕士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