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学前教育专业面试试题由三部分构成,即五官形体、才艺展示和知识问答,其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五官形体
五官、身高、坐立行姿等。考生需现场模仿示范者所做的简单动作。(注:面部有较大面积斑痣、斜视、兔唇、歪头、歪嘴、四肢有残疾等,不予录取;男生身高低于150CM,女生身高低于145CM的应按低一档记分)
二、才艺展示
1.器乐演奏:考生自备乐器(除钢琴外),演奏曲目自备。
2.绘画:考生自备绘画材料,自命绘画题目,绘画形式和风格不限。
3.形体:舞蹈(考生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武术、体操任选其一,自备伴奏音乐。
4.歌曲演唱:唱法不限,由考生自备一首歌曲进行清唱。
5.讲故事、朗诵:考生自备故事题材或朗诵材料。
(注:才艺展示可从以上五项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其中,器乐演奏、声乐演奏、形体、讲故事、朗诵及其他表演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绘画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在同等条件下,考生选择器乐演奏、绘画、形体\歌曲演唱进行才艺展示的,评价记分档次应高于讲故事、朗诵)
三、知识问答
考生回答评委提出的有关学前儿童教育专业方面的问题,考察学生的专业能力、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评委提问后,考生须立即回答问题。根据时间和考生回答情况,评委可以追问或另提1个问题。当考生不能回答评委的第1个问题时,对考生的计分评价应下降一个档次。当考生连续两个问题都不能回答时,按低一档计分或直接记为零分。评委至少向每位考生提1个问题。
注:口吃、大舌头、不能讲普通话、口齿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思维混乱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