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考生须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审批,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目前处于录检阶段,具体以录检结果为准。现将拟录取后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
我校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7日发放。现请考生认真查询并核对通信地址。拟录取考生相关信息需更正者,请于7月18日12:00前与我办取得联系,更正相关信息,过期不再办理。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7日14:30-22日17:00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夫楼B段311室 )凭考生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领取,未领取的录取通知书、人事调档函等材料将统一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请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陕科大考生直接到研招办领取)。
二、人事调档
人事档案在考生收到《人事调档函》后(已发出)开始办理。
非定向考生凭调档通知,将本人人事档案从档案所在单位邮寄或个人携带至陕西科技大学。定向考生不转档案。
1、邮寄档案:人事档案于7月22日前按规定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邮寄人事档案。
2、个人携带档案者:不准私自拆封,开学报到时交至陕西科技大学相应录取学院。
注: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室王老师(收)
邮编:710021
联系电话:029-86168200
三、组织关系转移:
1.陕西省内考生: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移,无需使用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转移时,目标党组织为:
陕西科技大学**学院党委。
备注:学院要写全称,目标党组织不能为“中共陕西科技大学委员会”。
2.陕西省外考生:使用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
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同时,考生负责联系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将本人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删除,入学报到后持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录取学院办理接收手续。
3、所有团员应在报到时,持团员证在学院团委进行登记、转移关系。
4、定向生不转移组织关系。
四、户口迁移:
需办理户口迁移者,落户地址为: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科技大学
录取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自愿办理迁户手续,定向考生不办理迁户手续。
上述需迁移户口的新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学校保卫处户籍科(联系电话:029-86132539)。
我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银行卡等涉及钱财信息,特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8200
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