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院校 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一)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概况 (一)学院全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招生代码:8880008 (三)学院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文德路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六)办学类型:全日制 (七)学院隶属单位:汕尾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为广东省教育厅。 (八)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四、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籍(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随迁子女报考条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在2015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2015年9月及以前起--2018年7月);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8年8月31日。 五、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音乐教育(50人)、美术教育(50人)、体育教育(100人)、现代教育技术(100人)。 (二)学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 (三)收费标准: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前三年每生每年3400元,后两年每生每年5250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前三年每生每年5000元,后两年每生每年10000元;体育教育专业前三年每生每年4300元,后两年每生每年525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720元(具体以宿舍分配情况为准)。学院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符合财教〔2013〕54号免学费政策范围的学生按国家和广东省文件免除学费。 (四)奖助学金: 1.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符合政策的所有五年一贯制学生前三年(但地级市以上城区户口,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连续三年免除学费,其中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年/生。 2.大专资助金:第四年开始参加大专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可申请部分减免学费。 3.勤工助学金: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4.助学贷款:第四年开始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年/生)。 5.院级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奖金为1000元/生,二等奖奖金为600元/生,,三等奖奖金为300元/生。 六、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2018年3月19日-24日,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 (网址:http://www.***.cn/zkpt/)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情况(含个人信息、报考志愿、考试地点和现场确认报名点等),并认真核对录入是否正确。 (二)报名确认:选择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考试考场的考生必须在3月25日到我院设置的确认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办理交纳报考费、电子摄像等报名确认手续。其他时间请与我院招办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文德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科学楼一楼。 (三)报名确认材料:携带网上预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二者之一即可),往届生提供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含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地点在本校(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考试设在本校A区艺术楼一楼;体育专业考场设在本校田径场。 (五)报名考试费: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每生每科25元,文化课按3科收取;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报名费在报名确认时向考点缴交(以本校作为确认点的可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 (六)准考证:考生在开考前一天(4月13日)到本校招生办(职院A区科学楼招生办公室)领取。 七、体检要求 (一)教师教育类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规定,应具备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请考生慎重报考。 (二)美术教育专业不招色盲(弱)者。 (三)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试办法 (一)文化课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内容范围按《2018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执行。 (二)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由我院命题并组织面试,具体面试内容如下: 1.音乐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 ②专项基础:A:自选歌一曲;B:加试钢琴或其他乐器。 2.美术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色彩辨识能力。 ②专项基础:A:人物速写(20分钟);B: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3.体育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要有较好的体育意识、运动参与、锻炼习惯。 ②专项基础:1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原地);(总成绩100%,均为必考项)。 1、100米(占总成绩40%); 2、立定跳远(占总成绩30%); 3、实心球(原地)(占总成绩30%)。 九、录取规则 (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录取排名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没有术科成绩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术科专业。考生参加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二)我院认可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其他试点院校同类术科考试合格成绩。4月20日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术科成绩合格名单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新生入学注册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录取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十、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24日,网上预报名。 (二)确认报名时间:2018年3月25日,到报名点确认。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13日,到本校招生办(地点:职院A区科学楼2楼招生办公室)领取。 (四)考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文化课考试,4月15日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和体育教育专业术科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术科考试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6:30。 十一、咨询、监督与申诉方式 (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 0660-3386864 传 真: 0660-3396865 学院网址: http://www.*** 招生网址: http://zsb.*** 电子邮箱: swzyzsb@*** (二)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 系 人: 徐少琼 监督电话: 0660-3285296 传 真: 0660-3371873 电子邮箱: swlizehua@*** 十二、其他 (一)本章程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3月12日由学院党委会审查通过,适用于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二)本章程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 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科学统筹,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以服务我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有利于高职院校健康规范发展和水平提升的原则,培养合格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师资。 二、实施原则 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单独组织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基础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术科),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和“公开、公平与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籍(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随迁子女报考条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在2015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2015年9月及以前起--2018年7月);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8年8月31日。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音乐教育 | 五年 | 50 | 美术教育 | 五年 | 50 | 体育教育 | 五年 | 100 | 现代教育技术 | 五年 | 100 |
(三)报考办法及时间
1.网上报名:2018年3月19日-24日,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n/zkpt/)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情况(含个人信息、报考志愿、考试地点和现场确认报名点等),并认真核对录入是否正确。
2.报名确认:选择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考试考场的考生必须在3月25日到我院设置的确认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办理交纳报考费、电子摄像等报名确认手续。其他时间请与我院招办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文德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科学楼一楼。
3.报名确认材料:携带网上预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二者之一即可),往届生提供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含复印件一份)。
4.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地点在本校(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考试设在本校A区艺术楼一楼;体育专业考场设在本校田径场。
5.报名考试费: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每生每科25元,文化课按3科收取;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报名费在报名确认时向考点缴交(选择我院校本部作为确认点的请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选择其他我院下设确认点的以现金形式缴费)。
6.准考证:考生在开考前一天(4月13日)到本校招生办(地点:职院A区科学楼2楼招生办公室)领取。
7.收费标准: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前三年每生每年3400元,后两年每生每年5250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前三年每生每年5000元,后两年每生每年10000元;体育教育专业前三年每生每年4300元,后两年每生每年525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720元(具体以宿舍分配情况为准)。学院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符合财教〔2013〕54号免学费政策范围的学生按国家和广东省文件免除学费。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音乐、体育和美术术科考试考核标准和要求由学校确定,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采用面试方式,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2.考试内容
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及要求依据《广东省2018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
术科考试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组织,术科考试内容:
1.音乐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
②专项基础:A:自选歌一曲;B:加试钢琴或其他乐器。
2.美术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色彩辨识能力。
②专项基础:A:人物速写(20分钟);B: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3.体育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要有较好的体育意识、运动参与、锻炼习惯。
②专项基础:1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原地);(总成绩100%,均为必考项)。
1、100米(占总成绩40%);
2、立定跳远(占总成绩30%);
3、实心球(原地)(占总成绩30%)。
3.考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文化课考试,4月15日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和体育教育专业术科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术科考试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6:30。
4.赴考材料
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五)录取方式
1.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录取排名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没有术科成绩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术科专业。考生参加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2.我院认可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其他院校同类术科考试合格成绩。4月20日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术科成绩合格名单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新生入学注册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录取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录取工作在学院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录取程序透明、公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四、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招生工作程序
1.制定招生章程,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宣传发动符合招生录取报名条件的考生网上预报名;
3.对网上预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准考证》;
4.组织文化课考试(笔试),术科考试(面试);
5.确定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6.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向社会公示;
7.寄发录取通知书;
8.组织录取新生报名缴费。
(二)工作日程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负责部门 | 备注 | 1 | 制定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招生简章以及章程 | 3月10日前 | 招生科 | | 2 | 报名宣传发动 | 3月10日-18日 | 招生科、相关系 | | 3 | 组织考生网上预报名 | 3月19-24日 | 招生科 | | 4 | 现场确认报名 | 3月25日 | 招生科、系、科室 | | 5 | 试室编排 | 4月12日前 | 教务处 | | 6 | 制订考务工作方案 | 4月12日前 | 教务处 | | 7 | 考场设施检测与布置 | 4月13日前 | 教务处 | | 8 | 选定和培训考试工作人员、打印试室点名卡及条形码、打印准考证并在准考证上加盖考点印章 | 4月13日前 | 教务处 | | 9 | 向考生发放已盖章的准考证 | 4月13日 | 招生科 | | 10 | 文化课领卷(须同时取点名卡及条形码) | 4月13日 | 教务处 | | 11 | 文化课考试、接待省巡视组 | 4月14日 | 省教育考试院,教务处 | 省考试院派巡视组到各考场检查 | 12 | 术科考试 | 4月15日 | 省教育考试院,教处处、各专业面试小组 | | 13 | 文化课回卷、报送违纪材料 | 4月15-16日 | 省教育考试院,教务处 | | 14 | 网上公示术科合格名单 | 4月20日 | 招生科 | 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
五、组织保障
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相关工作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组 长:林甦
副组长:谢南斌、吴方晖、柳青、林炳壮、傅凤龙。
(二)单独招生考试实施工作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组 长:谢南斌
副组长:傅凤龙、曾木印
成 员:丁达春、徐少琼、余少伟、罗修扬、陈荣楷、丘裕、叶妙企、麦永豪、谢晓雄、张逸琴、叶剑威、彭强、李泽华、黄祥淡、甘煜辉。
实施工作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
组 长:丁达春
副组长:叶剑威
成 员:卢雄程、李广用、麦永豪、叶妙企、谢依莹。
2.单独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文化课、术科考试等考务工作安排。
组 长:丁达春
副组长:彭 强
成 员:叶剑威、陈铿锵、桑烨、丘裕、林祯辉、阮永平、卢雄程、王丽娜、戴飞玲、陈雪娥、张文贤、罗秋育、谢依莹。
专业术科考试分三个组,指定一名相关负责人当组长,负责术科考试的方案及评分审核等工作。
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组:谢晓雄
美术教育专业术科考试组:王晓燕
体育教育专业术科考试组:余辉
(三)单独招生考试纪检监察与安全组,负责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监督试卷的保密及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徐少琼
副组长:甘煜辉、李泽华
成 员:阮永平、余长乐
六、经费保障
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所需经费从收取考生的考试费用支付。不足部分由学校归口项目经费支付。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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