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其中,补办的毕业证明书将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已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以备核查。
相关事宜如下:
一、提交材料
1、《汕头大学研究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其中申请表须由原就读院系证明当时已经领取了证书。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或介绍信(可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非在职的请在申请表中注明目前无工作单位,并承诺“以上所述属实,如有不实之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原则上需要)。
5、本人大一寸蓝底近照2张及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须小于50KB,照片宽度应介于90至480像素之间,照片高度应介于100至640像素之间(电子版照片请发学位办邮箱:xwb@***.cn)。
6、委托他人办理者,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提交以上材料到汕头大学行政楼W403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2、按照粤价[2007]186文件标准缴纳20元/份工本费。
3、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以内。
三、联系电话:
综合办公室0754-86503637
学位办 0754-86504745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8月31日
原标题:2018年汕头大学研究生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