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6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规范单独招生考试行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落实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综合素质高的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深造。学校实行“招考分离”,聘请校外专家进行试卷的组织与评分,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组织保证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命题考务组、后勤安全组、纪检监察组三个工作组。
命题考务组: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笔试命题、制卷、保密、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等。
后勤安全组:由主管后勤的校领导任组长,总务处处长和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纪检监察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负责考试及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考试安排
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单独考试招生统一安排在2018年4月1日(星期日)进行考试。
(一)考试科目
1.普通高中类:总分600分(文化知识占450分,职业技能占150分)。“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成绩(省招办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按每门课程A级150分、B级120分、C级90分、D级60分计算总分,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主要考核职业潜质和职业倾向及学生的综合素质、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采用笔试形式。
2.中职类:总分600分(文化知识占450分,职业技能占150分)。“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成绩各占150分;“职业技能”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采用笔试形式。
(二)考试时间
1.普通高中类:4月1日上午9:00-11:00“职业技能”考试。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再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社会考生随中职生参加下午的“文化知识”考试。
2.中职类:4月1日上午9:00-11:00“职业技能”考试。下午14:00-17:00“文化知识”考试。
(三)考场安排
考试安排在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7号、8号教学楼。考场布置按全国普通高考标准要求安排。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及指纹身份识别系统进入考场。
四、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名单将于3月26日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cn/)对社会公布。
2、领取准考证: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3月29—31日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查看和熟悉考场。
3、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地址:河南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迎宾路666号
(邮编:476100)
咨询电话:(0370)3251006、3251076、3270000
传真:0370-2223079
招生咨询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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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E-mail:sqyzzb@***
公共交通:商丘火车站和高铁站乘坐101路、12路、36路;
火车南站乘坐62路、1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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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