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8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申请办法
一、奖学金简介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由中国教育部于2008年设立,旨在支持中国高水平大学建设,打造中国高等教育品牌而为国际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由中国重点大学自主招生。厦门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单位,面向全球招收该奖学金项目的国际研究生(硕士、博士)。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申请人为非在华学习的学生;
②申请者为已在华学习并有意在华攻读硕士或博士的应届学历毕业生。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硕士博士招生专业
■英文授课硕士和博士专业
①英文授课硕士专业(学制两年)
详细项目介绍和联系人信息,请点击查看“英文授课硕士专业”。
学院名称 |
国际硕士项目名称 |
学位授予 |
人文学院 |
中国哲学 |
哲学 |
法学院 |
民商法学 |
法学 |
国际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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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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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 |
国际关系 |
法学 |
经济学院 |
国际贸易学 |
经济学 |
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
海洋事务 |
理学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技术 |
工学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 |
工学 |
化学化工学院 |
物理化学 |
理学 |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 |
金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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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经济学 |
||
管理经济学 |
||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
财务学 |
管理学 |
会计学 |
注:英文授课硕士专业开班人数需达到5人及以上。若不足5人,将根据申请者意愿商请其他项目。
②英文授课博士专业(学制四年)
各专业导师、联系人信息,请点击查看“英文授课博士专业”
学院 |
专业 |
人文学院 |
中国史、人类学 |
管理学院 |
技术经济及管理--能源管理与政策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 |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
会计学、财务学 |
经济学院 |
西方经济学 |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
金融学、数量经济学 |
法学院 |
国际法学 |
南海研究院 |
海洋法学 |
知识产权研究院 |
知识产权法学 |
南洋研究院 |
世界经济、世界史 |
教育研究院 |
高等教育学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凝聚态物理 |
航空航天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数学科学学院 |
计算数学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化学化工学院 |
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生物学、能源化学、化学工程 |
生命科学学院 |
动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水生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
环境与生态学院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管理 |
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
海洋事务 |
药学院 |
化学生物学 |
注: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英文授课博士专业开班人数需达到5人及以上。若不足5人,将根据申请者意愿商请其他专业。
■中文授课硕士和博士专业
我校目前大部分硕士和博士专业采用中文授课。详细专业信息,请查看“专业课程”栏目。
注:该奖学金不招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和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
四、奖学金期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2-3学年,奖学金期限2-3学年;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4学年,奖学金期限4学年。
若奖学金生的汉语水平未达到中文授课专业的学习要求,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方可入专业学习。
注:如有意在专业学习前补习汉语(即“汉补”),需满足以下要求:人文社科类(含经管法类与中医学)专业的汉补申请者需已通过HSK4 级或以上;理工医类专业的汉补申请者需已通过HSK3 级或以上。
■我校将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五、奖学金名额:
1. 非在华学习的学生:待定(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2. 已在华学习并有意在华攻读硕士或博士的应届学历毕业生:待定(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六、奖学金内容
1.免交学费;
2.申请校内免费住宿或领取校外住宿货币化补贴(硕士生:700元人民币/月;博士生:1000元人民币/月);
3.提供生活费(硕士生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生3,500元人民币元/月);
4.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5.国际旅费自理。
七、申请时间:2018年2月1日-4月10日
八、申请程序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在申请我校硕士或博士相关专业并被我校录取后,才具备参与奖学金评选的资格。申请要求和方法详见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厦门大学2018年国际学生硕士/博士招生简章》。
★申请者本人应保持电话或手机畅通并定期查收邮箱信件,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保持联系。
1. 网上报名:申请者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laihua.***.cn厦门大学受理机构编号:10384)”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并将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后附本人亲笔签名。
2. 网上报名:申请者登陆“厦门大学国际学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ication.***.cn/)完成网上报名,上传各项申请资料并下载打印网报后自动生成的《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
3. 寄送申请材料:请将以下申请资料在截止日期前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若从中国境内寄送申请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通讯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05;电话:+86 (0)592 2184792。)
①《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②《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经过公证的高学历证明(一式两份)。硕士专业申请者需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博士专业申请者需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高学位证书和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注:凭预毕业证明申请入学者,须在我校报到注册日(2018年9月中旬)前向我校招生办提交高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和奖学金资格。
④学习成绩单(中文或英文公证件)。硕士专业申请者需提交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博士专业申请者需提交硕士以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⑤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注:若申请多个专业志愿,则须同时提交每个专业志愿对应的学习和研究计划。
⑥两名教授或副教授亲笔签名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⑦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或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后学历阶段授课语言证明原件。
⑧有效普通护照复印件(至少还有一年有效期)。
注:中国公民定居外国并加入外国国籍,原大陆居民须同时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和“入籍证明”扫描件;原港澳台居民需同时提交原港澳台身份证明复印件。
⑨个人简历。
⑩《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点击下载)复印件(原件请自行保留),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11.《国际学生经济担保书》(点击下载):提供足以支付在中国留学的学、宿、生活费的担保证明。同时提交经费担保人的工作或收入证明及护照复印件。
12.如有已发表的论文,请在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已发表论文的摘要。
★请申请者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电子版后,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实、缺漏不完整者,我校概不予受理。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九、奖学金评选和结果公布时间
申请者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来自我校交流院校,或获得资深教授(专家)的推荐将被优先考虑。我校将组织专家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能力、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导师意见,从申请者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报学校领导审批,并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名单进行终审核。奖学金结果预计将于2018年7月上旬确定并在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上公布。随后,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奖学金获得者,并尽快为其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 表)。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 361005
电话:+86 (0)592 2184792 2188375 传真:+86 (0)592 2180256
邮箱: admissions@***.cn 网站:http://admissi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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