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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厦门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申请办法

  2018年04月24日21:37  厦门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厦门大学2018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申请办法

一、奖学金简介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由中国教育部于2008年设立,旨在支持中国高水平大学建设,打造中国高等教育品牌而为国际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由中国重点大学自主招生。厦门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单位,面向全球招收该奖学金项目的国际研究生(硕士、博士)。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申请人为非在华学习的学生;

申请者为已在华学习并有意在华攻读硕士或博士的应届学历毕业生。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硕士博士招生专业

英文授课硕士和博士专业

英文授课硕士专业(学制两年)

详细项目介绍和联系人信息,请点击查看“英文授课硕士专业”。

学院名称

国际硕士项目名称

学位授予

人文学院

中国哲学

哲学

法学院

民商法学

法学

国际法学

财税法学

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

国际关系

法学

经济学院

国际贸易学

经济学

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海洋事务

理学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技术

工学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工学

化学化工学院

物理化学

理学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金融学

经济学

金融工程

数量经济学

管理经济学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财务学

管理学

会计学

注:英文授课硕士专业开班人数需达到5人及以上。若不足5人,将根据申请者意愿商请其他项目。

英文授课博士专业(学制四年)

各专业导师、联系人信息,请点击查看“英文授课博士专业

学院

专业

人文学院

中国史、人类学

管理学院

技术经济及管理--能源管理与政策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会计学、财务学

经济学院

西方经济学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金融学、数量经济学

法学院

国际法学

南海研究院

海洋法学

知识产权研究院

知识产权法学

南洋研究院

世界经济、世界史

教育研究院

高等教育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凝聚态物理

航空航天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数学科学学院

计算数学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化学化工学院

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生物学、能源化学、化学工程

生命科学学院

动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水生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环境与生态学院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管理

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海洋事务

药学院

化学生物学

注: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英文授课博士专业开班人数需达到5人及以上。若不足5人,将根据申请者意愿商请其他专业。

中文授课硕士和博士专业

 我校目前大部分硕士和博士专业采用中文授课。详细专业信息,请查看“专业课程”栏目。

注:该奖学金不招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和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

四、奖学金期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2-3学年,奖学金期限2-3学年;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4学年,奖学金期限4学年。

若奖学金生的汉语水平未达到中文授课专业的学习要求,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方可入专业学习。

注:如有意在专业学习前补习汉语(即“汉补”),需满足以下要求:人文社科类(含经管法类与中医学)专业的汉补申请者需已通过HSK4 级或以上;理工医类专业的汉补申请者需已通过HSK3 级或以上。

我校将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五、奖学金名额:

1. 非在华学习的学生:待定(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2. 已在华学习并有意在华攻读硕士或博士的应届学历毕业生:待定(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六、奖学金内容

1.免交学费;

2.申请校内免费住宿或领取校外住宿货币化补贴(硕士生:700元人民币/月;博士生:1000元人民币/月)

3.提供生活费(硕士生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生3,500元人民币元/月);

4.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5.国际旅费自理。

七、申请时间:201821-410

八、申请程序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在申请我校硕士或博士相关专业并被我校录取后,才具备参与奖学金评选的资格。申请要求和方法详见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厦门大学2018年国际学生硕士/博士招生简章》。

★申请者本人应保持电话或手机畅通并定期查收邮箱信件,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保持联系。

1. 网上报名:申请者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laihua.***.cn厦门大学受理机构编号:10384)”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并将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后附本人亲笔签名。

2. 网上报名:申请者登陆“厦门大学国际学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ication.***.cn/)完成网上报名,上传各项申请资料并下载打印网报后自动生成的《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

3. 寄送申请材料:请将以下申请资料在截止日期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若从中国境内寄送申请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通讯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05;电话:+86 (0)592 2184792。)

《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经过公证的高学历证明(一式两份)。硕士专业申请者需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博士专业申请者需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高学位证书和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注:凭预毕业证明申请入学者,须在我校报到注册日(20189月中旬)前向我校招生办提交高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和奖学金资格。

学习成绩单(中文或英文公证件)。硕士专业申请者需提交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博士专业申请者需提交硕士以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注:若申请多个专业志愿,则须同时提交每个专业志愿对应的学习和研究计划。

两名教授或副教授亲笔签名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或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后学历阶段授课语言证明原件。

有效普通护照复印件(至少还有一年效期)。

注:中国公民定居外国并加入外国国籍,原大陆居民须同时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和“入籍证明”扫描件;原港澳台居民需同时提交原港澳台身份证明复印件。

⑨个人简历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点击下载)复印件(原件请自行保留),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11.《国际学生经济担保书》(点击下载):提供足以支付在中国留学的学、宿、生活费的担保证明。同时提交经费担保人的工作或收入证明及护照复印件。

12.如有已发表的论文,请在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已发表论文的摘要。

请申请者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电子版后,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实、缺漏不完整者,我校概不予受理。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九、奖学金评选和结果公布时间

申请者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来自我校交流院校,或获得资深教授(专家)的推荐将被优先考虑。我校将组织专家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能力、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导师意见,从申请者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报学校领导审批,并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名单进行终审核。奖学金结果预计将于20187月上旬确定并在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上公布。随后,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奖学金获得者,并尽快为其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 表)。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 361005

电话:+86 (0)592 2184792 2188375                             传真:+86 (0)592 2180256

邮箱admissions@***.cn                                      站:http://admissions.***.cn



原标题:2018年厦门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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