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高校。根據2017年公布的U.S.New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厦門大學位居內地高校第10位。厦門大學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居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廣泛影響的綜合性大學,校園依山傍海、風光秀麗,被譽爲全球美的大學校園之一。
厦門大學堅持開放式辦學,實施國際化戰略,積極參與多邊和全球性教育合作。目前,我校已與英、美等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的近300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係。我校已與臺灣大學、香港大學、澳門大學等建立校際交流關係,開展教師互訪、學生互派、暑期夏令營、科研合作等實質性交流合作。目前在校海外學生3000多人,其中港澳臺僑學歷生800餘人。隨著我校綜合辦學實力的增强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爲港澳臺僑學生赴祖國大陸求學的首選高校之一。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采用澳門“四校聯考”成績錄取澳門學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2號)精神,我校2018年試行采用澳門“四校聯考”成績,招收符合相關條件的澳門高中畢業生。
一、報名資格
1.持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需參加2018年“澳門四高校聯合入學考試”(以下簡稱“四校聯考”);
3.已完成中學六年級幷取得高中畢業資格;或現就讀中學六年級的應届畢業生;
4.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須于2018年6月1日-6月20日登錄厦門大學澳門免試入學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時開通)進行網上報名,幷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報名材料不完整的視作報名無效。上傳材料如下: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影印本;
2.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3.高中畢業證書影印本或加蓋學校公章的預畢業證明;
4.澳門“四校聯考”成績單,需加蓋學校公章;
5.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實踐和個人興趣特長,附獲獎證書影印本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視實際情况選傳,如若無,請通過個人自述展現);
注: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報名務必確保上傳材料的完整性,本人須對提交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即予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三、招生計劃和專業目錄
2018年我校計劃招收澳門免試生5名,我校將結合考生志願填報、專業培養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對招生計劃做相應調整。具體招生專業詳見下表:
序號 |
所屬學院 |
招生大類 |
招生計劃 |
專業名稱 |
學科門類 |
招生科類 |
學制 |
|||
1 |
人文學院 |
人文科學試驗班(含中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哲學類、人類學) |
1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戲劇影視文學 |
藝術學 |
|||||||||
漢語言 |
文學 |
|||||||||
歷史學(含世界史方向) |
歷史學 |
|||||||||
考古學 |
歷史學 |
|||||||||
哲學(含國學方向) |
哲學 |
|||||||||
人類學 |
法學 |
|||||||||
2 |
新聞傳播學院 |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傳播學) |
1 |
新聞學 |
文學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廣播電視學 |
文學 |
|||||||||
廣告學 |
文學 |
|||||||||
傳播學 |
文學 |
|||||||||
3 |
外文學院 |
英語 |
1 |
英語 |
文學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日語 |
日語 |
文學 |
||||||||
法語 |
法語 |
文學 |
||||||||
俄語 |
俄語 |
文學 |
||||||||
德語 |
德語 |
文學 |
||||||||
西班牙語 |
西班牙語 |
文學 |
||||||||
4 |
法學院 |
法學類 |
1 |
法學 |
法學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5 |
公共事務學院 |
公共管理類(含政治學與行政學、社會工作、社會學、行政管理) |
1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法學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社會工作 |
法學 |
|||||||||
社會學 |
法學 |
|||||||||
行政管理 |
管理學 |
注:我校實行“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錄取的學生按專業大類進行培養。即一、二年級學生按照大類學習通修課程,二、三年級通過選修專業或方向性課程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專業或方向。
四、錄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四校聯考”成績、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等,從符合我校低錄取標準的學生中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幷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幷于2018年7月份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我校的低錄取標準爲:參加澳門“四校聯考”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爲中文650分以上,英文650分以上,數學650分以上。
五、學費
港澳臺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以上專業學費爲每人每學年5460元。錄取的學生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
六、住宿
學校安排校內住宿,學生公寓住宿費爲每人每學年800-1200元,4-6人/間。我校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取。
七、獎學金
澳門學生入學後可以申請教育部設立的台港澳僑學生的專項獎學金、“臺灣、港澳學生寶鋼獎學金”以及校內各類獎學金。
八、入學與資格複查
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爲准。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幷獲得批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3.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幷進行身體檢查。凡不符合澳門免試生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符合入學體檢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在校管理及畢業
1.在校港澳臺學生的教學管理采取與大陸學生趨同化的管理模式。
2.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十、聯繫方式
厦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86(0)592-2187199 / 2188375 |
郵箱:zs@***.cn |
傳真:+86(0)592-2180256 |
|
地址:福建省厦門市思明南路422號 |
郵編: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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