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2017年公布的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厦门大学位居内地高校第10位。厦门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被誉为全球美的大学校园之一。
厦门大学坚持式办学,实施国际化战略,积极参与多边和全球性教育合作。目前,我校已与英、美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近300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我校已与台湾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等建立校际交流关系,开展教师互访、学生互派、暑期夏令营、科研合作等实质性交流合作。目前在校海外学生3000多人,其中港澳台侨学历生800余人。随着我校综合办学实力的增强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为港澳台侨学生赴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高校之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澳门学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2号)精神,我校2018年试行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澳门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资格
1.持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需参加2018年“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四校联考”);
3.已完成中学六年级幷取得高中毕业资格;或现就读中学六年级的应届毕业生;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6月1日-6月20日登录厦门大学澳门免试入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幷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上传材料如下: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影印本;
2.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影印本;
3.高中毕业证书影印本或加盖学校公章的预毕业证明;
4.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5.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影印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视实际情况选传,如若无,请通过个人自述展现);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名务必确保上传材料的完整性,本人须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澳门免试生5名,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
所属学院 |
招生大类 |
招生计划 |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招生科类 |
学制 |
1 |
人文学院 |
人文科学试验班(含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人类学) |
1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文理兼收 |
四年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学 |
汉语言 |
文学 |
历史学(含世界史方向) |
历史学 |
考古学 |
历史学 |
哲学(含国学方向) |
哲学 |
人类学 |
法学 |
2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学、广告学、传播学) |
1 |
新闻学 |
文学 |
文理兼收 |
四年 |
学 |
文学 |
广告学 |
文学 |
传播学 |
文学 |
3 |
外文学院 |
英语 |
1 |
英语 |
文学 |
文理兼收 |
四年 |
日语 |
日语 |
文学 |
法语 |
法语 |
文学 |
俄语 |
俄语 |
文学 |
德语 |
德语 |
文学 |
西班牙语 |
西班牙语 |
文学 |
4 |
法学院 |
法学类 |
1 |
法学 |
法学 |
文理兼收 |
四年 |
5 |
公共事务学院 |
公共管理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社会学、行政管理) |
1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法学 |
文理兼收 |
四年 |
社会工作 |
法学 |
社会学 |
法学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注:我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大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大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专业或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或方向。
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四校联考”成绩、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等,从符合我校低录取标准的学生中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幷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幷于2018年7月份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我校的低录取标准为:参加澳门“四校联考”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中文650分以上,英文650分以上,数学650分以上。
五、学费
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以上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学年5460元。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
六、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4-6人/间。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奖学金
澳门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港澳侨学生的专项奖学金、“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以及校内各类奖学金。
八、入学与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幷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幷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澳门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在校管理及毕业
1.在校港澳台学生的教学管理采取与大陆学生趋同化的管理模式。
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0)592-2187199 / 2188375 |
邮箱:zs@***.cn |
传真:+86(0)592-2180256 |
网址:http://zs.***.cn |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
邮编:36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