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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廈門大學採用澳門“4校聯考”成績招收澳門學生簡章

  2018年04月16日15:28  厦门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高校。根據2017年公佈的U.S.New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廈門大學位居內地高校第10位。廈門大學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居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廣泛影響的綜合性大學,校園依山傍海、風光秀麗,被譽為全球美的大學校園之一。

廈門大學堅持開放式辦學,實施國際化戰略,積極參與多邊和全球性教育合作。目前,我校已與英、美等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的3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係。我校已與臺灣大學、香港大學、澳門大學等建立校際交流關係,開展教師互訪、學生互派、暑期夏令營、科研合作等實質性交流合作。目前在校海外學生3000多人,其中港澳臺僑學歷生800餘人。隨著我校綜合辦學實力的增強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為港澳臺僑學生赴祖國大陸求學的首選高校之一。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採用澳門“四校聯考”成績錄取澳門學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2號)精神,我校2018年試行採用澳門“四校聯考”成績,招收符合相關條件的澳門高中畢業生。

一、報名資格

1.持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需參加2018年“澳門四高校聯合入學考試”(以下簡稱“四校聯考”);

3.已完成中學六年級並取得高中畢業資格;或現就讀中學六年級的應屆畢業生;

4.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須于201861-620日登錄廈門大學澳門免試入學網上報名系統(請直接點擊報名)進行網路報名,並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報名材料不完整的視作報名無效上傳材料如下: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高中畢業證書或加蓋學校公章的預畢業證明;

4.澳門“四校聯考”成績單,需加蓋學校公章;

5.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實踐和個人興趣特長,附獲獎證書影印本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視實際情況選傳,如若無,請通過個人自述展現);

注: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報名務必確保資訊及上傳材料的完整性須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即予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三、招生計劃和專業目錄

2018年我校計劃招收澳門免試生5名,我校將結合考生志願填報、專業培養需求和生源情況等對招生計劃做相應調整。具體招生專業詳見下表:

序號

所屬學院

招生大類

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學科門類

招生科類

學制

1

人文學院

人文科學試驗班(含中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哲學類、人類學)

1

漢語言文學

文學

文理兼收

四年

戲劇影視文學

藝術學

漢語言

文學

歷史學(含世界史方向)

歷史學

考古學

歷史學

哲學(含國學方向)

哲學

人類學

法學

2

新聞傳播學院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傳播學)

1

新聞學

文學

文理兼收

四年

廣播電視學

文學

廣告學

文學

傳播學

文學

3

外文學院

英語

1

英語

文學

文理兼收

四年

日語

日語

文學

法語

法語

文學

俄語

俄語

文學

德語

德語

文學

西班牙語

西班牙語

文學

4

法學院

法學類

1

法學

法學

文理兼收

四年

5

公共事務學院

公共管理類(含政治學與行政學、社會工作、社會學、行政管理)

1

政治學與行政學

法學

文理兼收

四年

社會工作

法學

社會學

法學

行政管理

管理學












注:我校實行“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錄取的學生按專業大類進行培養。即一、二年級學生按照大類學習通修課程,二、三年級通過選修專業或方向性課程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專業或方向。

四、錄取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四校聯考”成績、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等,從符合我校低錄取標準的學生中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並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20187月份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我校的低錄取標準為:參加澳門“四校聯考”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中文650分,英文650分,數學650分。

五、學費

港澳臺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以上專業學費為每人每學年5460元。錄取的學生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

六、住宿

學校安排校內住宿,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800-1200元,4-6/間。我校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取。

七、獎學金

澳門學生入學後可以申請教育部設立的台港澳僑學生的專項獎學金、臺灣、港澳學生寶鋼獎學金以及校內各類獎學金。

八、入學與資格複查

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准。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並獲得批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3.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並進行身體檢查。凡不符合澳門免試生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符合入學體檢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在校管理及畢業

1.在校港澳臺學生的教學管理採取與大陸學生趨同化的管理模式。

2.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3.寒暑假可自費離境探親訪友。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九、聯繫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860592187199/ 2188375

郵箱:zs@***.cn

傳真:+860592-2180256

網址:http://zs.***.cn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

郵編: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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