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
新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持相关证明于规定报到日期前向所在系请假,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两周。无故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1.以下专业新生在西校区(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报到:
邮政通信管理系机电一体化技术(邮政设备维护与管理)专业;
金融系各专业;
速递物流系各专业。
2.以下专业新生在东校区(石家庄市翟营大街51号)报到:
邮政通信管理系邮政通信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
电信工程系各专业、计算机系各专业、会计系各专业、外语系各专业。
二、新生落户
1.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迁移户口的新生,入学时务必携带户口迁移证(河北省籍学生持有的是常住人口登记卡)和居民身份证。
2.新生姓名和出生日期必须与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上的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编码”必须注明本人身份证编码,未办理身份证的也必须在该栏注明本人身份证编码;“籍贯”和“出生地”均应填写到:省、市、县(县级市);“备注”须注明本人的身高和血型。
4.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省公安厅和当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两章缺一不可。
5.西校区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东校区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翟营大街51号。
三、党、团员组织关系
党员须携带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向单位:石家庄地区生源转向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其他地区生源转向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团员报到时需携带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接转证明。团员证需在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入学后交所录取的系团总支。
四、新生档案
新生档案可采用自带或邮寄方式。自带档案的,报到时交录取专业所在系。档案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收件人: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邮编:050021。邮寄档案时应在快递单上备注“新生档案”字样。
五、学费标准及缴费说明
1.学费标准为5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学年或800元/学年。
2.为方便新生缴费、保障资金安全,我院为新生办理了邮储银行储蓄卡(含卡片、密码信封及使用说明,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该卡将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收缴学杂费,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及基层就业、入伍代偿资金等。新生收到卡后应先到邮储网点修改密码,并于2018年9月1日前,将学费、住宿费等合计6336元(含1元的账户必需余额)存入邮储银行储蓄卡,明细如下:
(1)学费5000元,住宿费暂按800元/学年计算。
(2)新生体检费55元。
(3)根据石家庄市政府要求,大学生纳入石家庄市城镇医保参保范围,新生缴纳在校期间医疗保险费480元(三年)。
3.银行将于开学前从卡中自动扣缴,新生报到时领取缴费收据。当地如无邮储银行,新生也可自行选择使用其他银行银联卡到校后刷卡缴费。
4.新生秋季教材费约300元,将在新生入学领取教材后据实扣款,本项收费实际金额和预存时间入学后另行通知。
5.其他选择性缴纳的费用包括公寓用品费、军训服装费、耳机费等分别由厂家收取,并出具相关票据。
六、宿舍管理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用品由学院在河北省教育厅与河北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高校用品采购会上统一采购,包含被褥、床垫、被罩、床单、枕头、枕套、枕巾、蚊帐、暖壶等。新生按公寓管理中心住宿计划安排的房间与床号入住。
七、奖学金及资助政策
1.学院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学年奖励额度为800-1500元。同时设有单项奖学金及精神文明奖等奖项。
2.特别优秀的学生,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8000元。
3.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国家资助政策,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度为5000元。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个人申请,学院协助办理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八、其他
1.新生入学时需自带1寸彩照8张。
2.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票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报到日早8:00至晚20:00在石家庄火车站设有接待站与迎新生通勤车辆。
联系电话:招生办 0311-85998903或85998905
学生资助中心 0311-85998911
邮政通信管理系0311-85915522
金融系0311-85998975
速递物流系0311-85990317
计算机系0311-85915541
电信工程系0311-85915535
会计系0311-85915527
外语系0311-85915569
北邮远程咨询0311-85998829
关注“石邮招生”官方微信
及时获取招生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