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校 简 介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简称上音附中),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专),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文化部共建,以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直属上海音乐学院领导。
学校前身是人民音乐家贺绿汀教授于1951年创办的少年班;1952年行知艺校音乐组并入少年班;1953年正式建立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1956年,学校随院部更名为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同年,又建立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儿童音乐学校(简称上音附小)。1996年,上音附小并入上音附中,实行大、中、小一贯制的音乐教育管理体制。学制九年:小学三年;中学六年。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630余人。学校设置: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音乐理论基础(作曲)、现代乐器与打击乐演奏、声乐等专业方向。
建校六十四年来,学校在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关心和重视下,以培养国家级音乐人才为已任,遵循音乐教育的规律,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形成自身鲜明的办学特色:“重视基础学习、强化专业训练、勤于艺术实践、培养全面人才”。建校以来,我校师生在国内外音乐比赛获奖千余人次。1993年,学校被文化部首次授予“三年中连续四次获国际音乐比赛第一名”的奖匾。2001年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3年被评为上海市花园单位;2005年--至今被评为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2006年被评为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4年--至今连续被评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和“上海市平安单位”。2015年12月被评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校。
今后,学校将以党的“十九大”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以“传承创新、开拓进取、深化内涵、历练精品”为办学方向,确定上音附中的奋斗目标为:办一流的音乐教育,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创造一流的教育环境,培养一流的音乐人才。真正成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音乐学校。
主要科室介绍
钢琴科
钢琴科作为学校重点学科、上海市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辉煌的成就。自建校以来,前辈资深著名的钢琴家、教育家如王羽、范大雷、杨晏如、盛一奇、邵丹等毕生致力于钢琴教育事业,他们勤勤恳恳、呕心沥血,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秀演奏家,如许忠、李坚、江天、应天峰、秦川、封颖、宋思衡等,为钢琴科始终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钢琴科现有学生159名。现任科主任:周挺,副主任:谢佳。
钢琴学科吸纳了从中国、美国、德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际著名音乐学院毕业学成的杰出人才,形成了一支具有国际水平和持续发展活力的强大师资队伍。教师们在音乐教育岗位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不但秉承了钢琴学科一贯的严谨规范、基础扎实的优良传统,结合世界各演绎风格学派的特点,在教学中采用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辅以多元化、多层面的教学方法及手段,把一批又一批的学生培养成才;而且具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结合先进的钢琴教学和演奏方法,进一步开阔教学思路,进一步扩展教材、教学法,培养优秀的国际型钢琴人才。
近几年来,钢琴科学生凭借扎实的音乐演奏技艺在各类国际国内大赛屡屡获奖,硕果累累,在社会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如在全国各类青少年钢琴比赛、“斯坦威”全国青少年钢琴比赛、KAWAI亚洲青少年钢琴邀请赛、肖邦各类国际青少年钢琴比赛、吉娜·巴考厄国际青少年钢琴比赛、上海国际钢琴比赛、希尔顿·黑德国际青年艺术家等国内国际重要赛事摘金夺银、捷报频传。
弦乐科
弦乐科是我校重点学科之一,现有中小提教研组和大低竖教研组。
中小提教研室
中小提琴教研室在1953年附中建校时成立,有着悠久的历史与优良的传承。前辈弦乐教育家,如谭抒真教授等为学科的创建发展披肝沥胆、呕心沥血,开辟了“培养新中国的弦乐演奏人才要从娃娃抓起”的事业道路。正是由于前辈们的奋斗形成了本学科的优良传统,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弦乐科中小提琴教研室主要为两个专业:小提琴、中提琴。现共有122名学生。课程设置有独奏课、重奏课、乐队课。
历任学科主任为:周彬佑、吴菲菲、俞鲁滨、方蕾,现任主任:周铭恩(中小提琴教研室),副主任:罗兵(大低竖教研室)。
自学科成立以来,贯彻实行大中小一贯制的教学管理体制,本着继承与发展的精神,在教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上做到“共性与个性”的兼顾,即兼顾紧抓学生演奏基础的共性与挖掘学生自身特点的个性相结合。教研组拥有一支学历高、教学能力强、兼教学与演奏实践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目前教研室在职教师共11名,副高以上职称达半数以上,除本校教师外还聘请大学教授与国内顶尖乐团首席担任教学工作。其中,小提琴专业是学校的重点专业,自2011起已通过申报立项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与“上海市精品课程建设”,为该专业今后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小提琴专业的教学实力。
自建校以来,弦乐科中小提琴教研室为我国的中小提琴演奏事业先后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如:金力、王晓东、张乐、董昆、黄蒙拉、王之炅、陈佳峰、章婧、于翔、钱骏平、石帅等。近些年来中小提琴教研室的教学成绩也十分突出,在国内国际的比赛中都获得丰硕的成果,如在全国“文化院校奖”青少年小提琴比赛、金钟奖音乐比赛小提琴比赛、CCTV钢琴小提琴大赛、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国际青少年小提琴比赛、意大利普斯塔奇尼小提琴比赛、全国中提琴比赛中都屡获佳绩。特别在第八届金钟奖小提琴比赛、第九届全国小提琴比赛中出现了几乎包揽金、银、铜奖和少年组前三甲的骄人成绩,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反响与轰动,进一步确立了该专业在国内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大低竖教研室
大低竖教研室包括大提琴、低音提琴和竖琴三个专业,现有学生74名。
现有教师(包括兼职)包含多位国内外知名演奏家、教育家,且大多教师有留学背景,均有着出色的演奏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大低竖教研室有着严谨的教研学风,丰富的教研活动,每学期定期邀请国内外著名演奏家、教育家来校讲学,每年有众多的学生获得国内外重要大赛的大奖。曾先后培养出王健、秦立巍、倪海叶等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提琴演奏家。毕业生大多就读于世界著名音乐学府,且在世界著名乐团和重要院校就职。
民乐科
民乐科是我校特色学科之一,是国内建立较早的、以培养中国民族音乐人才为目的的学科。学科自建立以来为中国民族音乐事业培养了诸如闵慧芬、王永德、殷荣珠、吴强、严洁敏、罗晓慈等一大批优秀人才。
民乐科现有学生110名。现任科主任:张铁,副主任:应皓同。
现设有拉弦、弹拨、吹管三大门类,11个专业,分别为二胡、板胡、琵琶、柳琴、扬琴、中阮、古筝、古琴、竹笛、唢呐、笙等。并设有民族管弦乐团、丝弦五重奏、江南丝竹、广东音乐、吹打乐组合、琴诗雅韵弹拨乐组合、琵琶重奏、二胡重奏等室内乐组合。
在专业教学的同时,学科非常注重乐队及室内乐的双重发展。学科于1999年成立了上海音乐学院附中青少年民族管弦乐团,这是一支以教师和优秀学生为骨干的乐团,聘请了著名指挥家夏飞云教授作为乐团的艺术顾问。在指挥刘捷老师和众多专家的呵护下,短短几年就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01年获“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表演奖,2002年获“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优秀表演奖。此外,上海音乐学院附中青少年民族管弦乐团还在全国及世界各地进行过多次访问演出,该团精湛的技术与合作以及对不同风格作品的准确演绎都深深吸引着观众。
管乐科
管乐科是附中“特色学科”之一。
设有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和大号等9个专业。现有学生72名。现任科主任:李大力。
学科自建立以来培养出了一大批在国际国内享有盛誉的演奏家,如获得布莱梅国际圆号比赛第二名,现任德国萨布吕克广播交响乐团圆号首席的顾聪、现任美国底特律交响乐团巴松首席的马科、现任德国布莱梅爱乐乐团终身长号首席、布莱梅音乐学院长号导师的朱玮等。现任各专业教师均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他们有着当今国际先进的管乐演奏和教学理念,团队秉承上音附中抓基础、选好苗、重文化、重培养的教学理念,开拓进取,脚踏实地,在培养青少年管乐人才方面做了不少的尝试和探索,近年来各类专业在国内外比赛中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上音和国内外音乐学院输送了大批优秀的管乐演奏人才。
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教研组
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教研组建于2008年,设有手风琴,古典吉他,电子管风琴,中国民族打击乐和西洋打击乐等专业,2017年起增设爵士吉他、爵士钢琴专业。现有学生37名。现任教研组负责人:高华。
虽然科室的成长历史还很年轻,但科内的专业老师均为教学经验丰富的中青代教师,不但拥有精湛的演奏水准,还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培养对社会有价值的音乐家、而非仅仅会比赛的演奏选手。为保持与世界接轨,各专业老师先后邀请专家来我校讲学、举办音乐会,并带领学生参加国际、国内的比赛。同时,部分专业建立了电子资料库,将乐谱、音响、理论等资料集中共享,易于教学与交流,使教学体系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国际化。
现代器乐打击乐科设立的几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教学成果:如获得了第十七届澳大利亚国际手风琴比赛少年组第一名,首届全国古典吉他邀请赛公开组一等奖,第二届北京国际电管风琴比赛少年组一等奖,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打击乐比赛专业少年组民族打击乐一等奖暨李民雄大奖,第七届全国青少年打击乐比赛专业少年组全能第二名等佳绩。
声乐教研组
声乐专业从1995年起开设,授课教师均为上海音乐学院老师。
设有美声唱法、民歌唱法。现有学生13名。现任教研组负责人:卞敬祖。
在师生共同努力下,22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如:朱慧玲,96年考入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声乐专业,后任瑞士皇家歌剧院签约演员;方颖,第七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美声组金奖,现于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攻读硕士学位;刘晓丹,95年考入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声乐专业,98年考入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05年获美国波士顿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曾获广播金嗓子大奖,现任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剧系声乐讲师。
作曲科
作曲科是我校唯一的音乐理论基础学科,现设作曲专业和指挥专业。
作曲专业
作曲专业早设立于1953年,从高一开始招生。1988年开创了从初一招生的先例。通过陆钦信、沙汉昆等几代人的努力,1992年,由邓尔博领衔正式成立了附中作曲专业学科。历任学科主任:邓尔博、丁缨,现任主任:强巍昊。现有学生56名。
作曲科拥有一支学历高、教学能力强、创作理念新,多元化的教师队伍。学科积极组织各类大师课、讲座,通过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各类作曲比赛等教学实践,培养学生对音乐具备良好的审美意识,拓宽视野,树立自信心。每年举办的新作品音乐会,使学生们在聆听到自己作品的同时从中获得更多的音乐感悟。
现有专业课程设置:作曲、和声、曲式、复调、音乐欣赏、电脑作曲、钢琴等。通过严密的课程体系,紧抓传统的作曲技法,培养学生感性与理性相结合的写作意识和具有开拓性思维的创作能力。
学科自设立以来,遵循“一条龙”的教育管理体制,秉持“从形象化着眼,从规范化着手”的二化教学原则,扎实狠抓学科基础教学的同时积极开拓进取,使之成为具备国际水准,国内一流的优秀学科。多年来培养的学生中有许多在国际国内众多作曲比赛中获得奖项,并有数人成为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作曲家及作曲技术理论家。近年来,学科在全体教师的辛勤努力下,为上海音乐学院及其他国内外一流音乐学府(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曼哈顿音乐学院、柯蒂斯音乐学院、新英格兰音乐学院、德国柏林汉斯音乐学院、汉堡音乐学院、俄罗斯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等)输送了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才,涉及的专业有作曲、指挥、钢琴、民乐作曲、音乐工程作曲、视唱练耳、爵士钢琴等,充分体现了学生的音乐综合能力和良好的音乐功底。
指挥专业
指挥专业在著名指挥家张国勇的积极倡导下于2010年正式设立。现有学生8名。现任指挥专业负责人:赵晓鸥。
在专业教学方面,与大学指挥系紧密联系,并由上海音乐学院指挥系系主任张国勇老师亲自担任授课教师,体现了我校与大学衔接贯通的音乐教育管理体制。
基乐科
基乐科,全称为基本乐与视唱练耳,成立于上音附中建校初期。早期的教学思路遵循前苏联的音乐体系,后经过几代教师的不断实践与摸索,形成了一套既具有上音特色又融入前苏联,法国,英国等先进的视唱练耳内容与形式的教学体系,为附中的专业学生打下了良好坚实的音乐基础,成为上音附中的一个特色学科。现任科主任:吕亦书。
文化科
文化科成立于附中建校初期。所授文化课课程分别为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电脑、科学、体育、小学美术(常识)等。
现任科主任:茹国忠,副主任:夏岚。
文化课教学致力于形成具有附中特色的教学方针,即小学初中以抓基础教学为主,培养学生学习习惯,培养学生文化课方面的学习兴趣;高中阶段以高考为指导方向,注重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在全体教师的不懈努力之下,近三年来我校高考平均升学率98%,且高考平均分远高于上海市艺术类分数线,超过艺术类分数线20%左右,充分体现了我校文化课的优质教学。
一、培养目标:
附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音乐院校后备生和中等音乐专业人才。
附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的后备生。
二、招生名额:
附小 33 名,附中 120 名,(含定向和外招)。
三、招生对象:全国(含港澳台地区)(试行)
参考年级段 |
出生日期 |
可报考我校年级 |
小学三年级在校生 |
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小四 |
小学四年级在校生 |
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小五 |
小学应届毕业生 (上海地区预备班) |
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初一 |
初一在校生 |
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初二 |
初中应届毕业生 |
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高一 |
高中阶段(中专、技校、职校、普通高中)在读生不招。
外籍学生招生考试简章另行公布。
四、招收专业及年级:
专业 |
年级 |
|
中国乐器 演 奏 |
笛,笙,唢呐,扬琴、柳琴、中阮、 琵琶、古筝、古琴,二胡(含各类胡琴)。 |
小四、小五 初一、初二、高一 (小学不招古琴、唢呐、笙) |
键盘乐器 演 奏 |
钢琴 |
小四、小五 初一、初二、高一 |
管弦乐器 演 奏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 |
小四、小五 初一、初二、高一 (小学不招铜管) |
小提琴,中提琴, 大提琴(含民乐大提琴), 低音提琴(含民乐低音提琴),竖琴。 |
小四、小五 初一、初二、高一 (小学不招低音提琴) |
|
音乐理论 基 础 |
作曲、指挥 |
初一、初二、高一 (指挥招收高一) |
指挥 |
高一 |
|
现代器乐 与打击乐演奏 |
手风琴,古典吉他,管风琴、电子管风琴,爵士吉他、爵士钢琴、打击乐(中西)。 |
初一、初二、高一 (管风琴、电子管风琴招初一、初二) |
声 乐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高一 |
五、学制:小学三年;中学六年(初中、高中各三年)。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2.发育正常,身心健康。
3.对某一乐器演奏有一定基础,方法基本正确,听音、节奏感、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较好,反应较快,具有学习专业的优秀条件(报考管乐专业者,手、牙、唇必须适合专业训练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0.8。声乐专业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专业考试第一名以及少数民族考生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
)。
七、报名要求:
我校今年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详见第3条)携报考材料领取准考证等校考材料。
备注:照片上传要求——1寸免冠蓝底照,像素320*240
2、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3月6日
3、 报考材料交验,校考材料领取时间:
附小—2018年4月9日 (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6:30)
附中—2018年4月10日、11日 (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6:30)
4、需报考的交验材料如下:
(1)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2)学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从封面到封底(含空白页))。
(5)港澳台学生入境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近两学期学生成长手册(或学习手册)。
5、考试时间
初试日期:4月14--15日
复试日期:4月17—19日
文化课考试、体检日期:4月24--25日
6、本校招生考试采用面试形式,不受理录音录像审听。
7、为了方便考生,我校今年除在上海外,另在厦门设立招生点, 在相邻地区的考生可就近前往报名参加有关专业的初试,合格者可前往上海参加复试、乐理、视唱练耳及文化课考试。具体安排见下表:
考点地址 |
专业 |
时间 |
厦门市音乐学校 (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美伦路396号) |
所有专业初试 (作曲指挥除外) |
3月17日报考材料交验,校考材料领取 3月18日考试 |
8、所有乐器(除钢琴、竖琴、电子管风琴、打击乐器外)一律由考生自备。
*考生必须按照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是不按照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关注报名时间,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八、考试内容:
专业部分
键盘乐器演奏:
所招专业:钢琴
招收年级:小四、小五、初一、初二、高一
(一)初试:
★考试曲目必须是钢琴独奏作品。所有考试曲目必须背谱演奏。对不符合考试要求者,主考教师有权终止其演奏。主考教师将保留在考试中根据曲目情况而抽选作品片段的权利。
小四
①.练习曲一首(必须从车尔尼作品299、车尔尼作品740、莫什科夫斯基、克拉莫、克列门蒂、莫谢莱斯练习曲中选)
②.复调作品一首。
③.古典时期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
④.中外乐曲任选一首。
⑤.自选音阶琶音一组,包括大调音阶、小调音阶(和声,旋律)、大小调长短琶音、半音阶。
小五:
①.练习曲一首(车尔尼作品299以上程度);
②.复调作品一首。
③.古典时期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
④.中外乐曲任选一首。
⑤.自选音阶琶音一组,包括大调音阶、小调音阶(和声,旋律)、大小调长短琶音、半音阶。
初中:
①.练习曲二首(车尔尼作品740以上程度),其中一首在初试中演奏,另一首在复试中演奏。
②.巴赫平均律一首(前奏曲与赋格)。
③.古典时期奏鸣曲的一个奏鸣曲式乐章(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的作品)。
④.中外乐曲任选一首。
高一:
①.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为肖邦练习曲),其中一首在初试中演奏,另一首在复试中演奏。
②.复调作品一首。
③.古典时期奏鸣曲的一个奏鸣曲式乐章(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等的作品)。
④.浪漫时期作品一首(如肖邦、李斯特、舒曼、勃拉姆斯等的作品)。
(二)复试:
小学:
①.复试同初试内容。
②.需加试视奏。
中学:
①.练习曲演奏初试之外的另一首,其它内容同初试。
②.需加试视奏。
中国乐器演奏:
所招专业:笛、笙、唢呐,扬琴、柳琴、中阮、琵琶、古筝、古琴(限招中学),
二胡(含各类胡琴)
招收年级:小四、小五、初一、初二、高一
(一)初试:
小四:自选二首不同风格类型乐曲。
(传统乐曲或小型现代创作乐曲,一首可为练习曲。)
技术要求:每拍十六分音符,速度?=100-120。
小五: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类型乐曲。
传统乐曲(一首可为练习曲)。
技术要求:每拍十六分音符,速度?=120-132。
初一:自选二首不同风格类型乐曲。
(传统作品或中型现代创作乐曲,一首可为练习曲。)技术要求:每拍十六分音符,速度?=130-144。
初二、高一:自选二首不同风格类型乐曲。
(以传统作品或中大型现代创作乐曲为主)
★笛专业考生可兼报笙、唢呐专业;
二胡专业考生可兼报板胡专业;
琵琶专业考生可兼报中阮专业。
(二)复试:
①.专业:
小四、小五、初一:自选二首不同风格类型乐曲。
(传统乐曲或中小型现代创作乐曲,其中一首可与初试相同。)
初二、高一:自选二首不同风格类型乐曲。
(传统作品或中大型现代创作乐曲,两首均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视奏:
小四为简谱、五线谱均可。
小五插班及中学视奏均用五线谱。
初二、高一插班生有升降记号
(临时升降记号以及初二一升一降、高一二升一降范围。)
管弦乐器演奏:
管乐:
所招专业: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
招收年级:小四(限招木管)、小五(限招木管)、初一、初二、高一
(一)初试:
小四:大、小调一升、降音阶及琶音各一条;
自选二首不同类型练习曲。
小五:内容要求与小四相同(适当高于小四程度)。
初一: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练习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初二:演奏三升、三降大调、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练习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高一:①.演奏任何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二个八度)。
②.练习曲连音、吐音各一首。
(二)复试:
①.演奏合适报考年级程度的乐曲一首。
②.需加试视奏。
弦乐:
招收年级:小四(不招低音提琴)、小五(不招低音提琴)、初一、初二、高一
小提琴:
(一)初试:
小四:
①. 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七种琶音(每拍四个音,一弓三拍,速度不低于?=92)。
②. 一个八度的双音音阶:三度、六度、八度
③.自选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两首(马扎斯或该程度以上)。
④. .换把的协奏曲一个乐章,程度不低于阿考莱;维奥梯No.23。
⑤. 自选一首中外小品。
小五:
①.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七种琶音(每拍四个音,一弓三拍,速度不低于?=100)。
②两个八度的双音音阶:三、六、八度(一弓两音)。
③. 自选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两首。
④. 换把的协奏曲一个乐章。
⑤ 自选一首中外小品
注:练习曲、乐曲程度应当高于小四程度。
初一:
①.三个八度大小调单音音阶及七种琶音(每拍四个音,速度不低于?=126);换把的三、六、八、换指八度及十度双音音阶(一弓四音)。
②.不同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a.在克莱采尔练习曲No.33(F大调);No.36(e小调);No.38(D大调) 中任选一首。
b.在克莱采尔或该程度以上的练习曲中自选一首。
③.中国乐曲一首。
④.协奏曲一个乐章(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程度不低于维奥蒂No.22;斯波尔No.2;卡巴列夫斯基协奏曲。
初二:
①.三个八度大小调单音音阶及七种琶音(每拍四个音,速度不低于?=126);换把的三、六、八、换指八度及十度双音音阶(一弓四音)。
②.不同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a.克莱采尔练习曲No.41(Adagio)。
b.在克莱采尔或该程度以上的练习曲中自选一首。
③.中国乐曲一首。
④.协奏曲一个乐章(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程度高于初一年级。
高一:
①.三个八度大小调单音音阶及七种琶音(每拍四个音,速度不低于?=138);换把的三、六、八度、换指八度及十度双音音阶(每拍四个音,一弓两拍,速度不低于?=72)。
②.不同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a.罗德随想曲No.19。
b.在罗德或该程度以上练习曲中自选一首。
③.中国乐曲一首。
④.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
★各年级插班生程度应当高于所考年级前一学年的程度。
★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中提琴专业。
★乐谱中反复记号段落无需反复演奏。
(二)复试:
①.复试要求参照初试内容。
②.需加试视奏。
中提琴:
(一)初试:
小四:
①.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每拍四个音,一弓三拍,速度不低于?=84)。
②.一个八度的双音音阶:三度、六度、八度
③自选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两首(马扎斯或该程度以上)。
④换把的协奏曲一个乐章。
⑤自选一首中外小品
小五:
①.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七种琶音(每拍四个音,一弓三拍,速度不低于?=100)。
②.两个八度的双音音阶:三、六、八度(一弓两音)。
③.自选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两首。
④.换把的协奏曲一个乐章。
⑤.自选一首中外小品
注:练习曲、乐曲程度应当高于小四程度。
初一:
①.三个八度大小调单音音阶及七组琶音(每拍四个音,速度不低于?=120);换把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一弓四音。
②.不同技术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a.在克莱采尔练习曲No.33;No.35;中任选一首。
b.在克莱采尔或该程度以上、或等同程度的中提琴练习曲中自选一首。
③.协奏曲一个乐章(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
④.中国乐曲一首。
初二:
①.三个八度大小调单音音阶及七组琶音(每拍四个音,速度不低于?=120);换把的三、六、八度、换指八度、十度双音音阶,一弓四音。
②.不同技术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a.克莱采尔练习曲No.38。
b.在克莱采尔或该程度以上、或等同程度的中提琴练习曲中自选一首。
③.协奏曲一个乐章(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
④.中国乐曲一首。
⑤.程度高于初一年级。
高一:
①.三个八度大小调单音音阶及七组琶音(每拍四个音,速度不低于?=132);换把的
三、六、八度及换指八度和十度双音音阶,一弓四音,速度不低于?=60。
②.不同技术类型的练习曲两首:
a.罗德随想曲No.19。
b.在罗德或该程度以上、或等同程度的中提琴练习曲中自选一首。
③.协奏曲一个乐章(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
④.中国乐曲一首。
★乐谱中反复记号段落无需反复演奏。
★各年级插班生程度应当高于所考年级前一学年的程度。
(二)复试:
①.复试要求参照初试内容。
②.需加试视奏。
大提琴:
(一)初试:(音阶琶音与练习曲)
小四:
①.换把位的音阶琶音(三个八度)。
②.不同类型的练习曲两首(相当于多皂尔第一册20首以后的程度及李氏练习曲程度)。
小五:内容要求与小四相同(适当高于小四程度)
初中:
①.三或四个八度的音阶及琶音及二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②.不同类型练习曲二首。
高中:
①.四个八度音阶琶音及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②.不同类型练习曲二首。
★各年级插班生程度应当高于所考年级前一学年的程度。
。
(二)复试:(乐曲)(各年级需加试视奏)
小四:
不同类型的乐曲两首(相当于戈尔特曼第四协奏曲程度)。
小五:内容要求与小四相同(适当高于小四程度)
初中:
大型乐曲一个乐章(程度相当戈尔特曼第三协奏曲)和与协奏曲不同类型的中小型乐曲一首。
高中:
①.巴赫第一至第五无伴奏组曲中的任何一段。
②.大型乐曲一首(程度相当圣桑a小调协奏曲)和与协奏曲不同类型的中小型乐曲一首。
★各年级插班生程度应当高于所考年级前一学年的程度。
低音提琴:
① 初试:(音阶琶音与练习曲)
初中:
① .二或三个八度大、小调音阶及七组琶音(音阶要求不少于一弓四音和一弓八音。琶音要求不少于一弓三音和一弓六音)。
② .不同技术类别的练习曲两首 (程度相当于赫拉伯86首练习曲20首之后或西曼德尔音乐会练习曲) 。
高中:
①. 三个八度音阶与七组琶音(音阶要求不少于一弓三或四音和一弓六或八音。琶音要求不少于一弓三音和一弓六音)。
②.不同技术类别的练习曲两首(程度相当于斯托尔希57首上册部分或西曼德尔24首练习曲上册部分)。
★各年级插班生程度略高于所考年级前一学年的程度。
(二)复试:(乐曲)(各年级需加试视奏)
初中:
大型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卡比契F大调协奏曲第一乐章)和有一定技术体现的乐曲一首或巴洛克时期奏鸣曲(一、二乐章)。
高中:
①. .大型乐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迪特斯多夫E大调协奏曲含任何版本华彩部分)和有一定技术体现的乐曲一首或古典奏鸣曲一首(一、二乐章)。
②.自选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任何一首。
★各年级插班生程度应当高于所考年级前一学年的程度。
竖琴:
(一)初试:(音阶琶音与练习曲)
小学:
具有竖琴初步演奏技能:基本练习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
初中:
具有竖琴基本演奏技能:基本练习音阶、短琶音、长琶音;练习曲一首。
高中:(具有学习三年及三年以上程度的竖琴演奏技能)
①.基本练习音阶速度不低于?=69(一拍四个音)。
②.短琶音速度不低于?=100(一拍四个音)长琶音速度不低于?=100(一拍四个音)。
③.练习曲一首(鲍克萨程度以上)。
★各年级插班生程度应当高于所考年级前一学年的程度。
(二)复试:(乐曲)(各年级需加试视奏)
小学:
乐曲二首
初中:
古典与浪漫时期乐曲各一首。
高中:(具有学习三年及三年以上程度的竖琴演奏技能)
古典与浪漫时期乐曲各一首。
★各年级插班生程度应当高于所考年级前一学年的程度。
★报考高一不能用小竖琴参加考试。
音乐理论基础:
所招专业:作曲、指挥。
招收年级:(作曲):初一、初二、高一
(指挥):高一
作曲:不分初、复试。
初一:
①.歌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按指定的歌词,为人声写作两首完整的单旋律歌曲。
②.旋律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按指定的音乐材料(音乐主题、音列、节奏等),按要求写作四条不同风格、不同特性的单声部旋律。
初二:
①.歌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按指定的歌词,为人声与钢琴写作一首完整的歌曲。
②.简易钢琴变奏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按指定的音乐主题,完成四至六个不同特性,不同织体的变奏。
高一:
①.歌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按指定的歌词,为人声与钢琴写作一首完整的艺术歌曲。
②.钢琴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写作一首完整的钢琴小品(不少于50小节)。
均需考:
①.面试:
a.民歌或戏曲演唱。
b.用抽签后指定的单旋律音乐主题在钢琴上即兴演奏。
c.问答。
②.钢琴演奏:
a.初中: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的练习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以上的复调曲一首以及中外乐曲共三首和视奏。
b.高中: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以上的练习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的复调曲一首以及中外乐曲共三首和视奏。
指挥:
(一)初试:
①.指挥:
a.考生需背谱指挥一首管弦乐曲或交响曲的一个乐章,或一首合唱曲
(如考生指挥合唱作品需加试演唱声乐作品一首)。
b.考试时将由学校指定两位艺术辅导老师弹奏双钢琴总谱。
②.钢琴:
a.练习曲一首
(肖邦练习曲程度以上,如考生具有某一管弦乐器相当程度的演奏水平,则可相应降低钢琴练习曲的水平) 。
b.复调作品一首
(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序曲与赋格的水平)。
c.乐曲一首
(古典奏鸣曲的一个乐章或一首夜曲、前奏曲、回旋曲等)。
d.视奏钢琴曲一首
(曲目由老师指定)。
★除视奏曲目外,所有考试曲目均需背谱演奏(唱)。
(二)复试:
①.指挥:考生需背谱指挥一首管弦乐曲或交响曲的一个乐章,或一首合唱曲。
②.口试:考生将接受综合能力口试,内容涉及任何与指挥艺术有关的问题。
声乐专业:
所招专业: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招收年级:高一
(一)初试:
初、复试各演唱两首,不得重复(即准备四首歌曲,美声二中二外)。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皆可。初试、复试考场有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但不得用伴奏音带。
(二)复试:
复试要求参照初试内容。
现代器乐与打击乐演奏:
所招专业:手风琴,古典吉他,管风琴、电子管风琴,爵士吉他、爵士钢琴、
打击乐(中西)
招收年级:初一、初二、高一。(管风琴、电子管风琴招初一、初二)
管风琴:
★考生可用数码管风琴、钢琴两种乐器中任选一种参加考试,完试项目即可。★考场提供数码管风琴(Roland C-330型号)、钢琴两种乐器。
初试:
①.技巧性练习曲一首,或钢琴练习曲一首(车尔尼作品740以上程度)。②.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复试:①.巴洛克时期管风琴作品一首,或钢琴复调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②.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不能与初试重复)。
③.视奏。
电子管风琴:
★考场提供电子管风琴YAMAHA ELS-01C和RINGWAY RS1000E。
初试:
① 技巧性练习曲一首(车尔尼作品740以上程度)。
② 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复试:①.复调作品一首。②.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不能与初试重复)。
③ 视奏。
手风琴:
初中:
初试:①.练习曲一首(299或以上程度)。
②.乐曲一首(中外不限)。
复试:①.复调作品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
②.乐曲一首(不能与初试重复)。
高一:
初试:①.练习曲一首(740或以上程度)。
②.乐曲一首(中外不限)。
复试:①.复调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
②.乐曲一首(不能与初试重复)。
复试加考视奏。
古典吉他:
初中:
初试:①.索尔:E大调圆舞曲。
②.泰雷加:玫瑰波尔卡。
复试:①.纳瓦耶兹:《看管着牛群》变奏曲。
②.维拉?罗伯斯:《五首前奏曲》第四号。
③. 常用大小调音阶各两条(两个八度)。
高一:
初试:①. 维拉?罗伯斯:《12首练习曲》第一号。
②.泰雷加:大圆舞曲。
复试:①.慕达拉:幻想曲。
②.索尔:西班牙佛里亚主题变奏与小步舞曲Op.15。
③. 常用大小调音阶各两条(三个八度)。
演奏时间在20分钟以内。
复试加考视奏。
爵士吉他:
初中:
初试:
1. 演奏自然大、小调音阶,一个八度,上下行,自选一个调。
2. 布鲁斯(Blues)风格乐曲一首
3. 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复试:
1. 摇摆(Swing)风格乐曲一首
2. 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高中:
初试:
1. 演奏自然大调,多利亚调式,混合利底亚调式音阶,两个八度,上下行,自选一个调。
2. 爵士布鲁斯(Jazz Blues)风格乐曲一首。
3. 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复试:
1. 比波普(Bebop)风格乐曲一首
2. 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必须背谱演奏,每首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爵士钢琴:
初中:
初试,一首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一首外国乐曲或爵士风格乐曲(3分钟之内)。
复试:一首练习曲(车尔尼740练习曲、肖邦练习曲);一首外国乐曲或爵士风格乐曲(5分钟之内);试奏。
高中:
初试:一首复调作品(巴赫十二平均律上册)前奏曲与赋格;一首中外乐曲(5-8分钟)。
复试:一首练习曲(肖邦练习曲、李斯特超级练习曲等));一首爵士乐曲(布吉乌吉风格、拉格泰姆风格)(5-8分钟);根据给出的旋律即兴弹奏8小节长度的曲子;试奏。
必须背谱演奏,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打击乐:
西洋打击乐:
初中:小军鼓、马林巴必考
初试:①.小军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节奏与肖像或程度以上)
②.2个八度大小调音阶与琶音(马林巴)
③.马林巴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复试:①.小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②.马林巴乐曲一首。
高一:小军鼓必考,马林巴或定音鼓自选其一
初试:①.小军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德里克鲁斯12首独奏曲 或程度以上)
②.2个八度大小调音阶与琶音(马林巴)
③.马林巴或定音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复试:①.小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②.马林巴乐曲一首或定音鼓乐曲一首。
★ 初试、复试曲目不可重复,演奏马林巴时须背谱。
★ 复试加考视奏。
★ 有钢琴基础者可以加考钢琴乐曲。
中国民族打击乐:
初试:①.小军鼓必考,程度在《节奏与肖像》之上的练习曲。
②.准备中国打击乐乐曲或音乐会练习曲两首,现场由考官挑选一首演奏。
复试:①.小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②.准备中国打击乐乐曲或音乐会练习曲两首,现场由考官挑选一首演奏。
③.有钢琴基础者可加考钢琴乐曲。
★ 乐器演奏范围为中国大鼓、排鼓、板鼓或其他民间打击乐器自选其一。
★ 复试加考视奏。
注意:
1.考生所有曲目背谱演奏(管乐、电子管风琴、小军鼓、定音鼓除外)。
2. 考试时主考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考生演奏或演唱上述各专业范围内全部或部分曲目。
3、专业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初试合格名单的公布时间、地点请见报名须知。
4.附小六年级正式生报考我校初一年级同专业免初试。
5. 各专业复试均需加试视奏(声乐除外)。
视唱练耳及乐理部分
作曲与指挥专业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
初一:
1.用固定唱名法视唱高低音谱号2/4、3/4、3/8、4/4拍一升一降调号之内大小调及五声调式乐曲、音阶,唱音程、和弦。
2.乐理:各种自然音程,汉族五声调式、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三和弦原位,和声小调特征音程,常用音乐术语。
3.听辨音程,大小三和弦原转位、音阶、旋律调性。
4.听写旋律要求同视唱。
初二:
1、乐理在其他专业初二入学标准的基础上加入增,减三和弦原转位的构写及解决;民族调式的偏音。
2、用固定唱名法视唱高低音谱号三个升降号以内的乐曲(2/4,3/4,4/4拍基本节奏);构唱减三和弦原转位及解决;唱三升降内大小调和弦连接(包含Ⅰ、Ⅳ、Ⅴ、Ⅶ、小调Ⅲ级)
3、听辨音程与和弦(包括二至七度各种音程,大、小、增、减原转位);听三升降内和弦连接:听旋律并分析调性;听写三升降内单声部旋律(高、低音谱号,2/4,3/4常用节奏)
高一:
1、乐理在其他专业高一入学标准上,加入属七原转位四部排列的构写与解决。
2、口试同其他专业高一入学标准。
3、听力在其他专业高一入学标准上加入大、小三和弦原转位及属七和弦原转位的四部排列,要求写出和弦性质与高音位置,不记音高;加入听写双声部大谱表旋律。
除作曲,指挥外所有表演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要求
★目的:考查考生的音乐记忆力、节拍节奏感及多声部的听辨能力。高一声乐专业要求同初二。
小四:
①.口试:自选唱一首歌,模唱旋律,模打节奏,听音跟唱。
小五:
①.口试:
a.模唱旋律音程、和声音程、三和弦原转位;
b.视唱:(高音谱表、低音谱表2/4、4/4、3/4、3/8拍常用节奏)。
②.笔试:
a.指定音构写八度内所有自然音程。
b.写自然大、小调音阶上行、下行。
c.听辨旋律音程大小二、三度;听辨和声性大小三度。
d.听写旋律,要求同视唱。
初一:
①.模打节奏。
②.听辨和模唱乐句。
③.辨别音高、和弦异同、旋律异同。
④.模唱和声音程及和弦。
⑤.视谱即唱2/4、3/4、4/4拍C调乐曲二首。
⑥.听写4--8小节的旋律。
初二:
①.用固定唱名法视唱高低音谱号2/4、3/4、3/8、4/4拍一升一降调号之内大小调及五声调式乐曲、音阶,唱音程、和弦。
②.乐理:各种自然音程,汉族五声调式、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三和弦原位,和声小调特征音程,常用音乐术语。
③.听辨音程,大小三和弦原位、音阶、旋律调性。
④.听写旋律要求同视唱。
高一:
①.在初二乐理的基础上,增加大、小、增、减三和弦、属七和弦的原转位,以及不协和和弦的解决;特种自然大、小调式,以及清、雅、燕乐民族调式。
②.用固定唱名法视唱高低音谱号三个升降调号以内大、小调式及五声调式乐曲二首(包括常用的节拍、节奏及三连音、切分节奏和6/8拍)。
③.唱和听辨和声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及属七和弦的原位及转位(密集位置),唱和听写三个升、降调号以内大小调各级三和弦及属七和弦的连接,听辨三个升、降调号以内的旋律的调性。
④.听写要求同视唱。
文化课考试及体格检查:(专业复试合格者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体格检查)
1、文化课考试
说明:
①.报考各年级的考生须达到上海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相应年级的水平。
②.英语课本为上海教育出版社牛津英语(上海版).其他科目为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九年制义务教育课本。文化课教材可到上海各新华书店购买二期课改的新版本。
③.附考试科目及范围表:
科目
报考年级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小四 |
(试用本)三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第二单元止 |
(试用本)三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第二章乘与除止 |
/ |
小五 |
(试用本)四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第二单元止 |
(试用本)四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第二单元小数的认识与加减法止 |
四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Module 1” 止 |
初一 |
(试用本)六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第二单元止 |
(试用本)六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第二章6.4一元一次方程的应用止 |
六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Module *** life”止 |
初二 |
(试用本)七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第二单元止 |
(试用本)七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第十二章实数止 |
七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第一单元“Chapter 3”止 |
高一 |
(试用本)九年级第一学期及第二学期第四、第五单元 |
(试用本)九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十六章二次函数止 |
九年级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Chapter 3”止 |
2.体检:由学校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
九.录取:
1.根据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乐理、视唱练耳、文化考试成绩达标和体检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录取新生经招生委员会通过,报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市教委批准,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
2.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凡是预录取的本市户籍的初三历届生、应届生,必须持有当年参加上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有效成绩,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
十.有关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的旅费、食宿一律自理。
2.在招生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果已被录取,则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3.我校为非义务教育机构,录取的新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8000元/年。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奖学金制度;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按上级有关规定可申请和享受上音附中帮困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政策。
4.本市学生原则上走读。外地学生可申请住读,住读生由其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与学校签定住宿协议。
5.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区)。
6.我校正式生应届高中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当年参加在上海的高考(往届毕业生须回原籍参加高考)。如未考取高等音乐院校,学校不负责分配。
7.本简章解释权归上海音乐学院附中。
联系地址:上海市东平路九号,上海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021-64718288 021--64678028×170 、229
复试成绩查询声讯电话::021—16862266(2013年5月下旬开通,请使用固定电话拨打)
本手册获取方式:
1、 学校门卫处(每本售价10元)
2、 各外省考点
留学生招生垂询电话::021-64718288 021--64678028×170 、112、229
交通:地铁一号线、七号线、十号线,公交车15、45、49、93、96、167、824、830、816、927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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