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海音乐学院博士后招收简章
【招收宗旨】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院“双一流”及高水平大学建设,优化博士后培养机制,促进高水平科研产出,提升我院学科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制订并颁布《上海音乐学院改革完善博士后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已征集并遴选出我院2018年度博士后合作项目(详见招收项目板块),以此招收符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及学科建设整体规划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招收项目】
博士后合作导师一般应为国家人文社科、国家艺术基金、上海市教育科学、市级创新团队、国家或省部级精品课程及学校有关重大学科项目、艺术科创、重要委约等项目的首席专家或主要负责人。我院2018年度遴选通过的博士后科研合作项目如下:
导师姓名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或立项机构 | 项目性质 | 对应流动站 |
洛秦 | 中国经验的音乐人类学建设 | 上海市教委 | 市级创新团队 | 艺术学理论 音乐与舞蹈学 |
萧梅 | 中国传统表演与音乐形态研究 |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 | 国家人文社科 | 艺术学理论 音乐与舞蹈学 |
民族音乐学描写法 | 上海市教委 | 上海市教育科学 |
生态音乐学 | 上海音乐学院 | 校级重点项目 |
亚欧音乐研究中心 | 上海音乐学院 | 校级项目 |
韩锺恩 | 海峡两岸音乐创作研究 |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 其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 艺术学理论 |
中国音乐美学学科未来发展研究 |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 其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子课题】 |
上海音乐学院I类高原学科艺术学理论团队音乐艺术本原与当代音乐文化批判 | 上海市教委 | 其他【上海市高峰高原项目】 |
赵维平 | 音乐学(中国音乐史)战略团队 | 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战略团队、上海市精品课程 | 精品课程、 校级重点项目 | 音乐与舞蹈学 |
【招收指标】
2018年度,我院获批计划内招收名额共2名,其中艺术学理论科研流动站1名、音乐与舞蹈学科研流动站1名;
计划外名额原则上无限定,但须结合我院实际人才需求和整体科研规划后再确定;
上述名额终人选由面试学术专家委员会一并决议。
【申报要求】
依据人社部发〔2017〕20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文件精神;
依据“中国博士后”网站的各申报材料要求;
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与保障局具体管理政策、相关主管部门的具体工作原则。
【材料提交】
凡意向申报上述我院2018年度博士后科研合作项目的人员(国家要求一般年龄35周岁以下、非同校毕业博士、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非在职人员等基本条件),可准备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网下载填报《博士后申请表》一份、《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一份。
2、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答辩已通过情况的证明,待入站后补交),学位及学历证书面试时需再验原件。
3、申报所属学科领域的两位博士生导师(或专家)推荐信。
4、进站后的科研工作设想一份,以报告形式体现,A4纸双面打印装订。
5、自大学开始的学历情况简介。
6、证明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如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清单、博士学位论文、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成绩单(盖章有效)等材料。注:境外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如没有对应文件,需提供同等有效的证明或说明材料;如学位论文为外文写作者,还须提供中文的内容摘要、同时提供一份申报所属领域博士生导师或专家给出的中文学术评议意见。
7、本人及配偶、子女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
8、思想鉴定。应届博士生由博士生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盖章;在职人员除提供本单位开具的思想鉴定外,同时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处同意在站证明并同时说明你在单位不担任任何领导干部职务的情况(工作单位人事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注:境外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9、体格检查证明(所属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供)。
10、境外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需提供以上全部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其中:专家推荐信中至少一人属国外学者、学位证明须经过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等,境外留学博士对或外籍博士相关重点材料还须同时提供权威机构的中文翻译件。
11、个人诚信承诺书。内容涉及:承诺你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无隐瞒、虚假等申报行为,如今后获批进站将自觉履行全职(注:指没有工作单位者)在站或全在站(注:指在职人员)的责任义务,多做科研产出,尊重设站单位管理规范及上级单位终各项审批结果,全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品行不端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你本人承担,与设站单位无关。
12、个别补充材料待另行通知。
注:在职人员原则上应避免未来在站期间更换原工作单位。
【节点要求】
2018年8月27日(周一之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快递至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音研所南楼101(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收,办公电话021-64313050,邮编200031。
所有出具和说明材料应有主管单位人事领导、相关领导签名及公章,所有个人承诺材料应本人亲笔签名。
对应全部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往邮箱wuwenhua@***.cn
【其 他】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并严格控制比例。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
我院招收工作将严格按照管理流程执行,终收招及入站结果以上级审批结果为准。
上海音乐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
附件1:专家推荐信样本
附件2: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一览表(空)
原标题:2018年上海音乐学院博士后招收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