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上海兴伟学院
2018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66号)、《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7]73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英语 | 本科 | 四年 | 25人 |
国际商务 | 本科 | 四年 | 25人 |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面试评审委员会、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领导学院春招工作,指导各工作小组的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院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监察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院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面试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3、面试评审委员会
面试评审委员会分为两大组:外文组、中文组。
工作职责:学院面试命题及评审。
4、考务工作组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学院自主测试工作,并负责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事项。
5、录取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四、自主测试程序
2月27日-28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3月1日,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同日,考生须在上海兴伟学院网站(******.cn)自主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逾期未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录取资格。
3月10-11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低控制线和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测试。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学校及专业特点确定,根据考生实际面试的情况,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考生的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无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3月8日前向学校提供经考生所在中学确定的与品德发展、公民素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相关的材料),给予考生应有的得分,总分为150分。
1、测试时间
2018年3月10日-11日 8:00-18:00
面试组别按照考生的报考人数及报考两所学校的面试时间,随机分成若干组。每组面试报到时间为正式测试前30分钟至测试前15分钟内,迟到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录取资格。具体组别分配名单及报到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2、测试地点
上海兴伟学院博雅楼。
3、现场抽签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均须在测试现场随机抽取一个抽签号。抽签号将确定测试考生的考场号及测试顺序,并作为测试过程中考生唯一的身份识别信息。
4、具体办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面试地点交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进入侯考区,阅读考场规则、考生须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3)、面试官阅读面试官章程并签署保密协议书后,抽签进入考场。
(4)、面试开始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随机决定面试顺序及考试试题。
(5)、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照评委要求使用普通话或英语进行答辩。
(6)、考生应试时只能向面试组报告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
(7)、面试评审委员会分为两大组:外文组、中文组。考生需分别经过外文组、中文组两组面试。外文组由三名外教组成,中文组由三名学院领导组成,对应的面试官随机生成。面试结束时面试官填写《面试评定表》。
(8)、面试总分为150分。两个面试组总计6名面试官给考生打分,取平均分。后由统计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汇总《面试结果汇总表》。
(9)、《面试评定表》必须经面试官签字后有效;《面试结果汇总表》必须经面试评审委员会、统计员签字并经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有效。
五、自主测试内容及评定标准
根据学校及专业特点确定,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考生的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无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3月8日前向学校提供经考生所在中学确定的与品德发展、公民素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相关的材料),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选拔具备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学业基础扎实、英语能力优秀,在科学创新、独立探究、实践能力、思维判断、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较为突出的优秀高中生。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
1、英语表达能力30分;
2、奉献精神、服务意识、社会责任30分;
3、人文素养、沟通协作、思维判断30分;
4、独立探究、科学创新、实践能力30分;
5、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学业基础30分。
六、录取办法
1、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市考试院规定的分数线后,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包含90分),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顺序顺延招生计划的50%作为候补名单。面试成绩未达90分的,即便面试人数或预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也不予录取。
2、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学院将予以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在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志愿者活动或其他具备弘扬道德情操活动经历突出者(须本人提供书面材料以及有关单位、个人的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除其本课堂所学外,在第二课堂创新、探索、实践取得一定成绩的(须本人提供书面材料以及学校或相关单位证明材料);
(3)、由高中校长推荐的学生(须提供相关材料)。
3、考生根据学院网站公示的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到学院进行录取确认。如预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按照已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名单的排名进行顺序录取。
4、学院报送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时,采用“三重一大”的模式,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监察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整个过程。
七、健全保障机制
1、面试过程视频全程监控,信号屏蔽,全程录像、录音并刻盘交监察领导小组保存备查;
2、面试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统一指派。评委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评委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应学生合理要求进行回避。
3、由招生领导小组及监察领导小组对所有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务人员、命题人员、面试官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命题人员及面试官等相关工作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4、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各个环节。投诉举报电话:021-68020823。
八、纪律要求
1、面试考生名单公布后,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服从面试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面试。
2、面试考生一经决定面试顺序,不得更改。不服从安排,擅自离开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准备,不得高声喧哗。
九、春季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部门 |
2月27日 | 春季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 考试院 |
2月27日―28日 |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填报志愿 | 考试院 |
3月1日 | 学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 录取工作组 |
3月1日―2日 | 考生登陆学院网站选择自主测试时间,与未选择自主测试时间的考生进行电话确认 | 录取工作组 考务工作组 |
3月7日―8日 | 自主测试各种表格、抽签材料、仪器设备准备 | 考务工作组 |
3月9日 | 各种仪器调试及考场布置 | 考务工作组 |
3月10日―11日 | 自主测试 | 面试评审委员会 考务工作组 |
3月14日 | 学校招生官网开通自主测试成绩查询,并开始录取 | 录取工作组 |
3月14日 | 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招生领导小组 |
3月15日―21日 | 学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录取工作组 |
3月22日上午 | 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候补资格考生进行资格确认 | 录取工作组 |
3月22日下午 | 学校缺额计划预录取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 | 录取工作组 |
3月23日上午 | 被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进行录取确认 | 录取工作组 |
3月26日前 | 学校上报录取数据,完成春招录取、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 录取工作组 |
4月下旬 | 参加高中学业考合格考补考成绩合格的预录取考生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 | 录取工作组 |
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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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兴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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