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现启动2018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详细申报事宜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各校“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各位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6月28日下午16:00前上报科研处。
2、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14年版)》。申请书计算机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3、科研处将对申报项目请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请申报人准备5分钟PPT,答辩时须由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学校受理截止时间:请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于6月28日下午16:00前交科研处;申请书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见附件)发到邮箱:lidakeyan126@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韩老师
电话: 1205 1149
附件:
申报书.doc
项目评分表.doc
科研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