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单独招生试点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下盐路2888号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18年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贫困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共10名,具体为: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备注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10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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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经云南省保山市教育局和扶贫办审核通过的云南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
十一、测试安排 | 本批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单独招生委托云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高职院校实施。参照指定测试单位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单独招生章程,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20分。包括语文40分、数学40分、英语20分、通用技术20分四个方面内容。笔试大纲见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
十二、录取规则 |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由云南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按照语数英内容的累计分数、数学内容分数和英语内容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由云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我校本次招生计划数,将录取学生投档至我校。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考生到县(市、区)招办完成单招拟录确认后,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 |
十三、资助政策 | 对面向云南省保山市贫困学生单独招生试点录取的学生,我校将减免其在本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和住宿费,并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优先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此外,这部分学生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贫困学生单独招生试点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录取结果在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云南省保山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举报电话:021-56998357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cn 学校官网招生专栏:www.***.cn/page/ListPage.asp?mid=173 咨询电话:021-68159612、021-56996297 |
十六、其他须知 | 1.报名资格认定由云南省保山市教育局和扶贫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对面向云南省保山市贫困学生单独招生试点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供优先实习和就业机会,帮助其毕业后顺利就业。 3.被我校面向云南省保山市贫困学生单独招生试点录取的考生,不得提出转专业。 4.本章程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