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18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院的考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
项目名称 | 颁证机构 | 适合专业 |
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 专业不限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团体或个人) | 教育部授权的组委会 | 专业对口 |
上海市“星光计划”大赛个人全能一、二等奖获得者或个人单项一等奖获得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及高级以上证书获得者 |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网报流水号,于3月11日9:00~15:30到呼兰路883号第一教学楼416办公室进行免笔试条件认定与面试申请,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6996297、68159612。
原标题:2018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依法自主招生面试(免笔试)申请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