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 号)文件精神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交大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负责制定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在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统筹协调负责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各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医学院有关复试、录取等规定,结合实际生源情况,制订切实可行具体复试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过程。
一、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 |
已录取推免生 |
拟待招硕士生 |
合计 |
人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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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213 |
437 |
650 |
专业学位 |
148 |
202 |
350 |
二、复试时间和安排
1.复试时间:3 月 13 日~3 月 26 日。
第一阶段:3 月 13 日-3 月 19 日(第一志愿培养单位内部复试)
第二阶段:3 月 22 日-3 月 26 日(各培养单位间调剂)2.复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由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直
接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根据医学院研究生分院网站中“招生院所”栏内公布的电话、邮箱,咨询相关事宜。
3.考生报到要求:考生在接到培养单位的复试通知后,须携带以下材料至指定地点查验证件后方可参加复试。所持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则不予以复试。须携带材料包括以下:
① 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 准考证;
③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修过的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外语成绩或水平证明等等);
④ 复试通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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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履行学籍验证程序;
注:以上证件都须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于查验证件时上交。4.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按规定时间体检,体检时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 寸证件照片,体检费 70 元/人,在体检中心现场领取体检表。
体检完成后,由体检中心将体检结果反馈至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经健康体检或检查结果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1)体检日期:考生可选择 3 月 19 日、22 日、26 日、27 日四天中的其中一天进行体检,每天上午7:30-10:30 登记。
(2)体检项目:包括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听力、嗅觉)、胸部放射线检查、化验(谷丙转氨酶)。
(3)体检注意事项
①体检前夜须清淡饮食(无需空腹)。
②凭准考证进入体检中心,婉拒家属进入。
③杜绝冒名顶替。
④当日检查中,若发现甲状腺或乳房异常需进一步行 B 超检查,由考生自付检查费。
⑤体检肝功能异常,将通知考生行肝脏 B 超检查及复查肝功能,由考生自付检查费。
⑥ 矫正视力1.0,矫正度数≥—800 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医院复查。
⑦ 胸片结果异常者,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医院复查。
体检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华检体检中心(电话:021-61281328)地址:嘉善路 118 号(近复兴中路路口)明园商务中心 B 座三楼;
三、复试内容
为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科学性,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具体复试方案,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主要包括:①外语能力(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②专业素质和能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复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40 分,面试成绩满分为 60 分,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1.笔试(满分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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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外语(20 分)。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要求译文意思基本准确,速度每小时英译汉不少于3000 个印刷符号,汉译英每小时不少于 300 个汉字。也可选取外文专业文献段落(一般难度),以考核考生专业外语的阅读理解、书面总结的能力。
(2)专业综合知识(20 分)。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2.面试(满分 60 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 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流的能力,测试考生的英语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30 分)。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思维等方面。要求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增强生源质量的可比性,考核复试小组还应对考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医学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0 分)。面试过程中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四、调剂复试1.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志愿专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至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志愿;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仅在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学术学位志愿内进行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公卫、护理、药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至相同学科的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志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则仅在相同学科的专业学位志愿内进行调剂。
2.校内调剂:
(1)第一阶段:报考第一志愿院所内,对于达到复试分数线但因复试比例未能列入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可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在生源不足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2)第二阶段:报考第一志愿院所内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于 3 月 17 日根据本网站信息和方法填报调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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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外调剂:
(1)调出本校。报考我校未被录取,但达到国家统一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向校外调剂。具体办理的时间、流程,届时可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上公布的信息。
(2)调入本校。具体调剂需求稍后详见本网站通知。
五、复试结果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折算分(满分 100 分)+复试],排列名次,并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则不予录取。复试结果由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向考生公布。录取信息包括: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导师、录取类别、学位类型(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招生院所在确定录取信息申报后,不再修改。
六、实施招生承诺制
导师和考生经面试、初步录取后必须分别签定招生承诺书,导师须承诺研究生的资助责任和培养责任,考生则须承诺遵守医学院的录取规定和研究生培养要求等。
七、录取结果
各培养单位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核,并根据初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拟录取名单信息,并上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1-53068810
电子信箱:yzb@***.cn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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