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院、系、所、中心):
根据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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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我校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三年级以上本科生。
已获得历年研究生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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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具有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业,均可提出申请。
1.优先支持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创业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创业项目在技术上相应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前景的创业项目。
2.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创业项目。
3.亦接受创意类、服务类创业项目申请。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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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1.计划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2.研究生、本科生均填写《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并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学院统一提交。
3.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创业项目进行面试评审筛选,将遴选推荐的创业项目推荐至创业基金会评审。
4.录取学员名单将在创业基金会官网(
)及创业基金会官微(微信号:efgfoundation)公布。录取学员将于2018年6月底开启创星孵化营培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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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送
1.
学院报送材料清单(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
(1).《项目申请书》(附件一)(一式5份)
(2).《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研究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一份)
(3).《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本科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一份)
2.
报送时间:2018年5月4日前;
3.
报送地点:
研究生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A楼619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pygl@oa.***.cn;邮件主题为“××(院系)2018年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联系电话:66133509,联系人:吴文凯。
本科生申请材料报送上海大学科技园大学生部(上海市广中路788号科技楼518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kjhyu@***.cn。邮件主题为“××(院系)2018年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本科生)”,联系电话56331161 ,联系人:张丽。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8日
附件:
原标题:2018年上海大学关于开展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