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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韶关学院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25日14:52  韶关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二级学院、相关毕业生:

2018届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老师和学生进一步做好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现根据粤教助办函[2018]26号文,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完成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提向贷款二级学院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2015年之前的贷款合同可申请“展期”),继续由财政贴息。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1.贷款毕业生考取专升本、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毕业前30天内向贷款办理学校校提出申请。

2.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须在9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贷款办理高校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附件1);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各学院收齐上述学生申请材料并审核后,于9月18日前交黎灿学生活动中心103贷款部。

(二)二级学院审批

1.二级学院在收到贷款毕业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要进行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

2.二级学院对已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及时提醒并指导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还款计划变更的申请。

3.二级学院须在9月18日前完成《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8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附件2),并发送电子版至学校助学中心邮箱sdzxdk@***。

4.各二级学院对已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借款学生要继续加强毕业跟踪管理,确保学生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二、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借款学生毕业前(6月30日之前),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二级学院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学校助学中心将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可查看本校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三、已结清贷款2018届毕业生的奖励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凡是在6月30日前结清贷款的2018届毕业生,可以申请200元/人的奖励奖励,学生填写奖励审批表,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处助学科。相关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实用下载栏目中下载。

四、未结清贷款毕业生的相关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未结清贷款2018届毕业生的诚信还贷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签订还款承诺书、领取还贷记录卡、变更联系方式,并做好资料备案。

四、有关要求

各二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组织学生完成还款计划变更和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8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

粤教助办函【2018】26号文2018届毕业生贷款工作.rar

学生处

2018年5月24日


原标题:2018年韶关学院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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