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2009〕5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
2018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除满足我校《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要求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本科所学专业范围为音乐学、美术学相关专业,原则上按专业总成绩排序递补,自愿申报;
2. 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3. 同等条件下,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二、招生名额和接收高校
我校“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荐名额为3名,接收学校为聊城大学。
我校名额原则上分别由美术学院、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排序推荐 2 人(如某学院未完成计划,名额由学校调配),学校按专业总成绩排序推荐。
三、服务范围和岗位
2018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的服务范围为省内中小学校。接收我校推荐的拟聘教师的中小学校为德州武城二中和潍坊高密中专。学生可根据需求学校和专业选择岗位。具体详见附件。
四、相关程序
1. 报名。凡符合免试推荐条件的学生均可根据各地“硕师计划”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自愿报名。
2. 签约。符合教师聘用条件的学生,经我校推荐,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双向选择”,签订《教师聘用合同》(见附件)。
3. 录取。接收单位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录取名单。同等条件下师范生和参加实习支教的师范生优先录取。
五、培养和服务方式
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到签约市、县(市、区)办理在编教师录用手续,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第四年到培养学校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市、县在与学生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时应明确服务期(原则上应为三年及以上),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聘用或不再聘用,也可以在任教满三年时根据考核情况再明确是否续聘。凡签订续聘协议的“硕师计划”研究生,第四年学习享受在职教师进修待遇,毕业后回
原单位工作。不再续聘的,第四年学习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六、日程安排
1. 9月21日,我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并确定“硕士计划”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
2.9月22日上午上报省教育厅“硕士计划”推免生名单。
3.9月22日前,用人单位与具有“硕师计划”资格推免生签订《教师聘用合同》。自愿放弃或者其他原因未签订合同者,取消其推免资格,由我校重新进行递补公示并签订合同。
4.9 月24 日前,已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推免生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5. 复试时间:10 月25 日前获得“硕师计划”的推免生,根据接收单位接受条件,时间安排,自行申请,并参加接收单位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合格者由接收单位将录取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不合格者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6. 报到手续:被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18 年7 月31日前按规定到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硕师计划”研究生要在本科学习期间申请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 有关单位按计划实施“硕师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
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硕师计划”。
附件:
1. “硕师计划”的教师岗位需求来源
2. 2018 年山东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
原标题:2018年山东艺术学院关于做好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