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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和政审通知

  2018年04月27日10:45  山东建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201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和政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如您复试后被我校拟录取,请按照以下要求继续完成拟录取过程。

一、通信地址变更

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我校将依据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填写的通信地址和邮编,在5月初寄出“调档政审通知书”,6月初寄出录取通知书(包含入学须知、银行卡)。为保证准确及时寄达,在此期间通信地址、手机号码如有变更请于4月20日前致电研招办申请更改,电话0531-86367033。调档函可自取,自取调档函的请于4月20日前到山东建筑大学研招办领取,领取地点:行政办公楼208。

二、调取人事(学生)档案

1.拟录取考生持“调档政审通知书”到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转入录取学院(各学院接收人将附在“调档政审通知书”中)。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应于7月30日前寄达。往届生应于5月30日前将档案寄达。

2.未将档案调至我校的考生,无法享受学校发放的奖助学金,毕业时不列入省人事管理部门派遣计划。

3.山东建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调取学籍档案。非全日制学生原则上不调取人事档案。

三、定向培养协议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已有就业单位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就业单位及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要求如下:

1.请下载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1)或“山东建筑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定向单位名称(甲方)、本人姓名(丙方)等信息,并由委托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单位领导签字。

2.本人签字后将协议书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交(寄)研招办。报到后可到研招办取回两份学校盖章的协议书,一份交回单位,一份本人存留。邮寄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陈老师,电话0531-86367033。

四、婚育状况证明

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研究生入学后拟将户籍由校外转入我校的新生,应办理入学前婚育状况证明;其他情况的新生(如本校直接升学未转户籍、非本校应届生源考入不转户籍的)无需办理婚育证明。

需办理婚育证明的考生,持毕业院校(应届生)或工作单位(往届生)出具的 “婚育状况证明卡”(也可用 “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婚育状况调查表”,见附件3),由所在单位计生部门加盖公章,随档案寄送或报到时交到所在学院。

五、组织关系的转移

人事(学生)档案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党员要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山东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请转“中共山东建筑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省(市)请转“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报到时交到学院即可。团员可带团员证,来校后将关系转入所在学院团总支。

六、其他说明

录取通知书待教育部录取检查工作结束后,于6月中旬以快件形式发放。发放事宜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未尽事宜,请致电学校研招办咨询。

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531-86367033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附件3: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婚育状况调查表

                                                            山东建筑大学研招办

                                                              2018年4月16日

 


原标题: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和政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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