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托普计算机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定原则:公平、公开、公正、规范、严谨。 二、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列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11个“连片特困地区”、我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木里县(以下简称特困地区)的所有农村学生,以及其它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该类情况名额比例为20%)。 三、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四、资助时长:中职第一、二学年。 五、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学校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努力,学习成绩比原有基础有较大进步等。 六、申报程序: 1、特困地区:学生填写的申请表、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递交资助专管员按政策审核确认即可。 2、家庭经济困难:当学生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提供相关证明);②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下岗证、残疾证、地震受灾证明、农村低保证明、单亲证明、孤儿证明、烈士子女证明、贫困证明;③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自认家庭经济确有困难者,可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无证明类)》并接受学校三级(班级评议小组、学生处、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七、评选程序: 1、宣传学习:各班班主任务必组织全班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助学金的有关文件。 2、本人申请:申请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根据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3、班内评选:各班根据本办法,遴选出候选资助对象,并在班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年级组初审。 4、年级组初审:年级组认真审查候选资助对象是否符合规定,并经年级组会议讨论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再报职能处室复审。 5、职能部门复审:学生处、教务处等分别就候选学生的表现、成绩、日常消费习惯、穿着等情况进行复审,无异议后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6、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组长向小组成员通报全校候选学生情况和各环节审核意见,经2/3以上人员同意后,在校公示栏及校园内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全国资助系统,确认终受助名单。 八、调整程序:若受助学生在校表现差,较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且屡教不改、错误尤其严重、影响恶劣,或有不良日常消费习惯(铺张浪费、购奢侈品等),或学习态度非常不端正等,学校将向上级部门申请取消其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格。 九、评审监督: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28-84628063。 四川托普计算机职业学校 2018年8月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无证明类)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年级班级 | | 家庭经济困难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班级评议小组意见 | 评议小组学生签字(6名以上): 班主任: | 学生处评审意见 | 负责人: |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 负责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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