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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20日11:18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

四川省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内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7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其他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2018年拟招生专业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2016、2017年增补专业(见附件1)为依据。

2.请各校登录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www.***),按照有关要求和平台操作指南开展专业报送工作。各校用户名密码与去年相同。

3.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科学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行业发展结合密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的专业,促进高校分类定位、特色发展、归位发展,本年度原则上非艺术类院校不申报表演艺术类专业,少数民族、新建院校以及同类型专业结构调整酌情考虑。

4. 专业设置避免盲目扩张。按照教育部关于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的总体要求,新建院校(招收高职高专学生未满三年)新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其他院校原则上不超过3个。1个省控专业占2个申报名额(见附件2),少数民族、边远地区院校酌情考虑。

5.专业设置申报环节不设方向。

二、国控专业申报

1.已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开设的国控专业,可直接通过平台申报。连续三年无招生的国控专业须重新按新设国控专业设置程序申请、审批。

2.拟新设国控专业(专业代码中含“K”的专业),须通过平台填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拟新设国控专业和非国控涉医类专业(参照国控专业申请表设计)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教育厅高教处。由教育厅统一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2017年9月前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尚未经教育部备案)拟新设国控专业,无需通过平台填报,直接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到教育厅高教处。

三、时间安排及资料报送

各校应确定专人负责本校专业申报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通过网站平台完成专业申报工作,相关纸质材料(包括学校公文、备注拟新设专业的拟招生专业汇总表、拟撤销专业汇总表)于10月15日前务必一并报送至教育厅高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曦

电  话:028-86138114

传  真:028-86117120

E-mail:gaojiaochu502@***

通讯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教育厅高教处502室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78号)

          2.省控专业一览表

          3.普通高等学校拟撤销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备案表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省控专业一览表.docx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拟撤销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备案表.docx 



原标题:2018年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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