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新生转专业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8级新生入校如需调整专业,应当对照相关规定(见附件1,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
教务处
2018年8月28日
附1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附2 关于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条件的具体说明
附3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1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学生也可以按学院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学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经学院认可,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转入新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特殊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复学时无原专业的;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六)符合国家制定的其他的转专业规定者。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二)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三)学生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四)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五)应作退学处理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七)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中禁止转专业的。
第二十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执行新专业教学计划,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及获得的学分经转入专业所在系(院)组织认定后可继续有效。
附2 关于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条件的具体说明
1、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2、单独招生类学生不能转专业(通知书封面上有单独招生字样)。
3、3+2五年高职类学生不能转专业(通知书上注明学制两年)。
4、对口高职只能转同一大类。
5、机投校区不能转到西河校区。
附3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
编号: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是否单招 |
|
是否艺术类 |
|
是否对口高职 |
|
身份证号 |
|
原录取学院 |
|
原录取专业 |
|
拟转入学院 |
|
拟转入专业 |
|
申请理由: ,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
转出学院 (需审核学生内容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提出转专业申请的资格) 签章: 年 月 日 |
转入学院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籍考务科 签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处长 签章: 年 月 日 |
学院领导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
|
|
|
|
|
1、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2、单独招生类学生不能转专业(通知书封面上有单独招生字样)。
3、3+2五年高职类学生不能转专业(通知书上注明学制两年)。
4、对口高职只能转同一大类。
5、机投校区不能转到西河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