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与台湾地区高校的交流合作,促进我校同学与当地学子相互了解、相互借鉴、共同学习,我校决定组织本校同学赴台湾进行期限为一学期的短期交流学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总人数限定30人(每个学校10人);
2.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
二、就读学校和专业
台湾树德科技大学、弘光科技大学、朝阳科技大学(我校学生可在以上三所高校中选择一所进行交流学习,各校具体招生信息详见附件。)
三、报名费用
1.在台期间的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往返旅费保险费由赴台学员自行支付,其中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以各校要求为准)在学员抵达后自行向就读学校缴费。
2.我院收取管理服务费人民币2800元/人(费用包括:赴台各类手续专人办理、校内学籍管理及学分置换)。
四、报名程序
1、到国际交流学院5B202填写;
2、办理缴费手续;
3、持发票到国际交流学院5B202办公室办理相应的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参与研修期间,须严格按照对方学校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与学分,完成对方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至少18个学分),提供交流学校的成绩单办理相应的学分转移手续。
2、交流生的赴台证件签注均为一次性往返,故交流生在台交换期间中途不得返回大陆;不得由台湾前往第三地;不得提前或者延期返回,申请者务必合理安排好时间再行报名。
3、根据四川省台湾事务办公室规定,赴台交流生须“团进团出”,不得自行赴台离台。
4、因名额有限,先到先报,报完为止(以缴费为准)。
六: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国际交流学院5教B座202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8-84682043
七、附件
1、树德科技大学2018春季交流生简章
2、弘光科技大学招收2018年春季班短期研修陆生简章
3、朝阳科技大学2018年春季班短期研修参考信息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国际交流学院
2017年11月17日
原标题:2018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春季学期赴台交流学习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