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试点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23号)等文件精神,学院由省教育厅授权,采取“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基础考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单独组织考试和录取,开展专科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的人才培养。为做好2018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简称“二元制招考”),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全称、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7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邮编362000)
第二条学院概况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总占地502亩,建筑面积11.73万平方米,校内实验实训室66个,校外实习基地86个,馆藏纸质图书46万余册,电子图书资源16000GB;校园特色餐厅20余间,学生公寓空调、热水器等生活设施齐全,WIFI校园全覆盖。
学院现有教职工300多人,在校生5000多人。设有会计系、商务系、信息技术系、轻工系、管理系、公共基础部、思政教研部、部等8个教学系(部)和慈山分院,开设会计(注册会计师)、国际商务、物流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等26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双证书”率95%以上,整体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0%以上,在服务海丝和“五个泉州”建设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条组织机构
成立二元制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考试办公室和招生办公室,分别挂靠教务处和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1.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财务科、轻工系、信息系和慈山分院负责人为成员的二元制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二元制招考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成立考试办公室,由教务处和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专家、相关系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文化综合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技能测试的内容及方式、试卷命题、试卷批改,组织考生进行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和岗位技能测试。
3.成立招生办公室,由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系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二元制招考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处理招生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第四条招生计划
序号 | 合作企业 | 专业 | 计划数 |
1 | 福建双喜集团双喜制衣有限公司 百锋(福建)服装有限公司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60 40 |
2 | 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50 |
3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福建天电光电有限公司 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应用电子技术(光电方向) | 92 |
第五条招生对象
(一)“二元制”试点招生对象为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3.须为试点高职院校、专业对应合作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截至2018年5月31日在合作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有下列情况的对象不得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3)已被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每个专业必须组织30人以上,才能招考开班。
(三)招生名额以福建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后的数据为准。
第六条报考程序
1.资格确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明。
2.考生应于考试前持考生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进行身份确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第七条考试办法
采取“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基础考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由学院自主命题,按规定时间组织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参加考试。
第八条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文化综合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总分100分)和岗位技能测试(总分100分)的分数计算总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岗位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文化综合知识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经学院二元制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预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将正式录取名单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上报结果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按照审批结果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第九条收费标准
2018年我院收费项目、标准按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应用电子技术(光电方向) | 18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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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18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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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艺 | 免学费 |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泉州市高职院校部分专业实施减免学费的通知(泉教高〔2016〕9号)精神,从2016年秋季学年起,市财政按每生每年0.6万元的标准拨付给学院,由学院对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学生给予学费减免,政策如有变化,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的学费将参照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的标准收取。 |
备注:1.学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2. 以上收费不包含书籍代办费等其它费用。
第十条学历文凭
招考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一条监督和保证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2.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473135(纪检监察室)。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www.***
招生咨询电话:0595-2805069928051133(兼传真)
招生办联系人:陈老师林老师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