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专业课低分
录取原则
首次志愿
美术学(师范类)
238.34(专业志愿1)
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达到省统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绘画
219.67(调剂志愿)
视觉传达设计
229.67(专业志愿2)
环境设计
229.34(专业志愿3)
产品设计
242.34(专业志愿1)
服装与服饰设计
236.67(专业志愿1)
文化课录取低分
戏剧影视文学
487(专业志愿1)
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达到省统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注:按综合分投档,按专业课成绩录取。